父母抵押未成年子女房产的效力分析
发布时间:2023-04-07 00:26
随着经济的发展,未成年人由于接受赠与或者自己劳动也可能会拥有大额财产,如房屋。但是房产价值重大,未成年人受行为能力的限制,未成年人的房产通常受父母照管。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代理人,未成年人无法自己选任自己的法定代理人,故法律应当对父母处分子女财产的行为做出监督。本文所研究的是处分中的抵押行为。《民法总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但并未明确为未成年人利益的判断标准,父母非为未成年人利益抵押子女财产效力如何,司法实践也并无统一看法。本文将分为三个部分来加以阐述:一、非为未成年人利益抵押子女房产的效力本章首先对司法实践中父母非为未成年人利益抵押其房产的案例做了梳理,总结出五个学说,分别是无效说、有效说、法定代理人追认有效说、无权代理说、无权处分说。第一章据此分为五节对每个学说的内容和理由加以阐述,并作出评价。二、为未成年人利益的判断标准父母是否为未成年人的利益,有的情况第三人难以判断。《民法总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但是房产价值巨大,且抵押使财产处于较大风险之中...
【文章页数】:5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三、文献综述
四、主要研究方法
五、论文结构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第一章 非为未成年人利益抵押子女房产的效力
第一节 无效说
一、裁判现状
二、无效说之理由
三、无效说之反驳
四、小结
第二节 有效说
一、裁判现状
二、有效说之理由
三、有效说之反驳
四、小结
第三节 法定代理人追认有效说
一、裁判现状
二、法定代理人追认有效说之理由
三、法定代理人追认有效论之反驳
第四节 无权代理说
一、裁判现状
二、无权代理说之理由
三、无权代理说的法律效果
四、小结
第五节 无权处分说
一、裁判现状
二、无权处分说之理由
三、无权处分说的法律效果
四、小结
第二章 为未成年人利益的判断标准
第一节 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方法
一、为子女债务而为抵押
二、为父母或第三人债务而为抵押
第二节 按照具体事实进行判断
一、子女主观意愿对未成年人利益衡量的影响
二、以客观事实为“未成年人利益”的判断
第三章 非为未成年人利益抵押的合理适用路径
第一节 《民法总则》第三十五条“处分”的理解
一、“处分”的行为性质
二、父母处分子女财产的范围
第二节 代理权滥用路径的合理性
一、相关案例
二、代理权滥用说之理由
三、代理权滥用之构成
四、代理权滥用的法律效果
五、小结
第四章 结语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后记
本文编号:3784715
【文章页数】:5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三、文献综述
四、主要研究方法
五、论文结构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第一章 非为未成年人利益抵押子女房产的效力
第一节 无效说
一、裁判现状
二、无效说之理由
三、无效说之反驳
四、小结
第二节 有效说
一、裁判现状
二、有效说之理由
三、有效说之反驳
四、小结
第三节 法定代理人追认有效说
一、裁判现状
二、法定代理人追认有效说之理由
三、法定代理人追认有效论之反驳
第四节 无权代理说
一、裁判现状
二、无权代理说之理由
三、无权代理说的法律效果
四、小结
第五节 无权处分说
一、裁判现状
二、无权处分说之理由
三、无权处分说的法律效果
四、小结
第二章 为未成年人利益的判断标准
第一节 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方法
一、为子女债务而为抵押
二、为父母或第三人债务而为抵押
第二节 按照具体事实进行判断
一、子女主观意愿对未成年人利益衡量的影响
二、以客观事实为“未成年人利益”的判断
第三章 非为未成年人利益抵押的合理适用路径
第一节 《民法总则》第三十五条“处分”的理解
一、“处分”的行为性质
二、父母处分子女财产的范围
第二节 代理权滥用路径的合理性
一、相关案例
二、代理权滥用说之理由
三、代理权滥用之构成
四、代理权滥用的法律效果
五、小结
第四章 结语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后记
本文编号:378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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