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商标侵权行政处罚不当案件的探讨
发布时间:2023-04-10 21:39
商标侵权行政处罚是我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对打击商标侵权行为,规范商标使用的市场秩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案是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装修工程上使用了商标侵权的卫浴产品,被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笔者认为本案存在三个明显瑕疵,首先,销售商标侵权卫浴产品的行为已经超过了行政处罚时效,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其次,涉案金额应当是建筑施工企业与建筑业主之间的结算金额,不应当是被侵权产品对应的金额;再次,我国没有法律规定,可以没收、销毁善意第三人占有使用的商标侵权产品。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该案已经超过了行政处罚时效,应当不予行政处罚
二、认定建筑公司违法销售的金额不正确
三、没收、销毁侵权产品的行政处罚无法律依据
本文编号:3788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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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该案已经超过了行政处罚时效,应当不予行政处罚
二、认定建筑公司违法销售的金额不正确
三、没收、销毁侵权产品的行政处罚无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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