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性赔偿请求在消费公益诉讼中的困境与出路
发布时间:2023-05-05 23:06
在消费公益诉讼中提出惩罚性赔偿请求,能充分发挥惩罚性赔偿请求"惩罚+激励"的双重功能,遏制消费者受到公共性损害,激励消费者维权,威慑违法经营者。但惩罚性赔偿请求在消费公益诉讼适用过程中也出现诸多困境,通过分析惩罚性赔偿请求在消费公益诉讼中的理论困境,借鉴美国、德国、中国台湾地区群体诉讼模式,为惩罚性赔偿请求在消费公益诉讼中更好地发挥功能作用寻求出路。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惩罚性赔偿请求在消费公益诉讼中适用的必要性
二、惩罚性赔偿请求在消费公益诉讼中的困境
(一)惩罚性赔偿请求在消费公益诉讼中的提出违背法律责任追究顺位
1.惩罚性赔偿本质是追究行政责任
2.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追究顺位
3.惩罚性赔偿请求在公益诉讼中违背法律责任追究顺位
(二)惩罚性赔偿请求与消费公益诉讼存在诉讼标的上的违和
(三)惩罚性赔偿请求在消费公益诉讼中的提出以获得消费者授权为前提
(四)惩罚性赔偿请求在消费公益诉讼中提出存在一事两诉风险
三、惩罚性赔偿请求在消费公益诉讼中的出路
(一)借鉴集团诉讼制度保护消费者权益
(二)明确授权式任意诉讼担当模式适用的必要性
(三)从各国(地区)立法沿革看建立明确授权制度的合理性
(四)以通知方式获得当事人授权的具体程序
(五)法院通知与选择退出制
四、结语
本文编号:3808539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惩罚性赔偿请求在消费公益诉讼中适用的必要性
二、惩罚性赔偿请求在消费公益诉讼中的困境
(一)惩罚性赔偿请求在消费公益诉讼中的提出违背法律责任追究顺位
1.惩罚性赔偿本质是追究行政责任
2.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追究顺位
3.惩罚性赔偿请求在公益诉讼中违背法律责任追究顺位
(二)惩罚性赔偿请求与消费公益诉讼存在诉讼标的上的违和
(三)惩罚性赔偿请求在消费公益诉讼中的提出以获得消费者授权为前提
(四)惩罚性赔偿请求在消费公益诉讼中提出存在一事两诉风险
三、惩罚性赔偿请求在消费公益诉讼中的出路
(一)借鉴集团诉讼制度保护消费者权益
(二)明确授权式任意诉讼担当模式适用的必要性
(三)从各国(地区)立法沿革看建立明确授权制度的合理性
(四)以通知方式获得当事人授权的具体程序
(五)法院通知与选择退出制
四、结语
本文编号:3808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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