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三年不使用抗辩制度中“实际使用”的认定
发布时间:2023-05-26 23:03
自商标三年不使用抗辩制度出台以来,对实际使用应当如何认定的问题便一直争议不断,而法院也并未对抗辩制度与撤销制度的使用的认定做出明确的区分。由此,根据我国的国情和已有制度、借鉴国外相关制度,以大量案例为基础,试图从商标本身的性质以及比较三年不使用抗辩制度与三年不使用撤销制度的区别,分析抗辩制度的立法目的以及现实案例中存在的问题,来探讨抗辩制度的实际使用应当如何认定。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实际使用”在抗辩制度中的认定问题
二“实际使用”的实证分析与认定
(一)关于实际使用在三年不使用抗辩制度中认定的实证分析
(二)实际使用认定的具体分析——广告宣传是否属于实际使用
三、总结
本文编号:3823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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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际使用”在抗辩制度中的认定问题
二“实际使用”的实证分析与认定
(一)关于实际使用在三年不使用抗辩制度中认定的实证分析
(二)实际使用认定的具体分析——广告宣传是否属于实际使用
三、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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