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民法论文 >

农资赊销货款易产生纠纷——拒付欠款无依据不合格产品货款可扣除

发布时间:2024-04-17 23:45
  <正>部分肥料产品不合格,果农以产生肥害为由拒绝还清所有欠款,法院一审判决:肥害认定证据不足,扣除不合格的产品后其他产品欠款依旧要还。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民事判决书,针对南宁市汇某达农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汇某达公司")与原告王某锋、王某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文章页数】:1 页

【文章目录】:
案件回顾:果农赊欠货款65万余元,称产生肥害拒绝还款
说法:不合格产品货款可扣除,剩余货款仍须付



本文编号:3957101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3957101.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a7bd5***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