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民法总则中营利法人的制度安排
发布时间:2017-07-05 13:19
本文关键词:论我国民法总则中营利法人的制度安排
【摘要】:法人是民法中重要的制度之一。中国民法典已经开始进行编纂,不同的学者对于如何安排法人制度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从已有的建议稿上来看,大多认为应该在民法总则部分专门规定营利性社团法人。从比较法角度来看,西方主要国家和地区在其总则部分对其很少专门安排,而主要是关于除公司等企业之外的法人制度设计。从我国经济、文化发展角度考虑,民法总则部分既不宜专门安排传统的营利法人,也不建议用营利或非营利词语,应基于国情,考虑继续用企业法人表述有关制度。
【作者单位】: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研究院;
【关键词】: 民法总则 法人制度 企业法人
【分类号】:D923
【正文快照】: 目 次一、问题的提出二、主要国家和地区民法典关于营利法人的规定及认识的新发展三、对我国民法总则中营利法人制度的立法建议四、结语 一、问题的提出自1896年《德国民法典》率先制定法人制度以来,关于法人制度的安排就成为大陆法系各国民法典主要的内容之一,1986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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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52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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