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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典权制度及现代启示

发布时间:2017-07-06 06:01

  本文关键词:清代典权制度及现代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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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典权制度是我国的一项传统法律文化,是我国古代法律文化智慧的结晶,也是最能够反映我国古代民事领域立法成果的一项制度,它与我国古代社会的经济发展有很高的契合度。它是我国古代社会的独创,并经过历朝历代的发展,在民国时期形成了独立完备的体系,也被台湾一直沿用至今,只是在我国的大陆地区,由于社会制度的更迭,使其一度在我国的法律文化中停滞不前。直到2008年《物权法》出台之际,典权制度才再度成为学者以及立法者热议的对象。对于这样一项独具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其在我国能够存在上千年的时间,必然有其无可比拟的优越性。面对现代社会形态以及经济发展方面的巨变,典权制度是否在今天仍然能够像过去一样为我国的发展提供助力?本文将以此为中心进行分析。典权制度制在中国的发展是一个不断累积和完善的过程,从最初的典当、典质、典卖不分的状态,到典权逐步成为一项独立的权利,并形成一套独立的制度,这一变化过程贯穿了我国古代整个历史发展的始终。典制在明代时正式入律,在在清代时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对典制的规定也更加全面,更加完善,清代一方面继承了明代时典制的有益内容,另一方面,在对其不足之处改变的同时还增加了一些新的适应当时社会需求的内容,如对风险责任的规定。同时,清代典权制度还有历朝历代都不涉及到的独有的特点,如在典权方面对旗人的特权。可以说,清代是典权制度发展的鼎盛阶段。并且,在此时,基本上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典权制度。典权的对象主要是不动产,而我国物权法中规定的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中都没有对不动产移转占有的情形做出规定,典权制度的适用正好可以弥补我国这方面立法的缺失。虽然,《物权法》中依旧没有纳入典权制度,但这并不代表这项制度对我国现在以及将来没有益处。相反,其本身所具有的经济价值,商业价值不仅能够解决目前我国存在的一些困境,如小产权房的问题,廉租房的问题等,而且还能推动市场交易的有效运行。我国《民法典》的制定工作也在不断的进行着,这也将会成为典权制度在我国法律中重新启动的机遇。
【关键词】:典权制度 回赎期 风险责任 经济价值
【学位授予单位】:辽宁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D929;D923.2
【目录】:
  • 中文摘要5-6
  • Abstract6-9
  • 序言9-10
  • 一、清代典权制度概述10-15
  • (一) “典权”概念辨析10-11
  • (二) 清以前典权制度的演变11-14
  • 1. 萌芽时期—北齐11-12
  • 2. 形成时期—唐12-13
  • 3. 发展时期—宋13-14
  • 4. 兴盛时期—明14
  • (三) 清代典权制度的发展14-15
  • 二、清代典权制度的内容及特点15-20
  • (一) 清代典权制度的内容15-18
  • 1. 典权的设定15-16
  • 2. 典权的期限16-17
  • 3. 典权人的权利与义务17
  • 4. 出典人的权利与义务17-18
  • (二) 清代典权制度的特点18-20
  • 1. 在律文中首次对典的定义进行了明确的阐述18
  • 2. 典和卖的区分更加鲜明18-19
  • 3. 首次涉及到回赎年限的规定19
  • 4. 明确房屋出典后的风险责任承担问题19
  • 5. 旗人的特权19-20
  • 三、清代典权制度对后世的影响20-28
  • (一) 对民国时期相关民事法律的影响20-21
  • (二) 对建国后相关民事法律的影响21-22
  • (三) 典权制度纳入《民法典》是未来立法的必然趋势22-28
  • 1. 典权与相关法律关系的比较22-23
  • 2. 典权制度的价值分析23-25
  • 3. 典权制度在当代社会的适用性25-28
  • 结语28-29
  • 参考文献29-31
  • 致谢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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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郝丽芬;清代典权制度及现代启示[D];辽宁大学;2016年



本文编号:524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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