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4条与以房抵债裁判规则的衔接
发布时间:2017-08-10 10:01
本文关键词:论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4条与以房抵债裁判规则的衔接
【摘要】:在民间借贷活动中,目前有这样一种现象,双方当事人为了避免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通常在签订民间借贷合同的同时或者之后,再签订买卖合同(以房屋买卖合同占绝大多数),约定如果债务人到期未能偿还本金和利息的,那么就履行买卖合同。一方面,由于这类案件频频发生,就如何认定其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合同的性质和效力、以何种方式实现债权人的债权等问题,会牵涉到人民法院裁判规则的统一,影响到双方当事人自身利益的维护。另一方面,能够妥善解决这类案件,对健全担保法律体系,遏制虚假诉讼,促进社会经济的良性运行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首先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出台之前,法院处理以买卖作为民间借贷的担保案件的不同方式;再结合《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4条,明确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并没有突破《物权法》关于“禁止流质押”条款的规定,而是婉转地绕过了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规定出借人有权在民间借贷判决生效后申请拍卖标的物以偿还债务。其次,以买卖合同作为借款合同担保,符合法定情形下,出借人仍然是享有优先权的,因此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对于借款具有一定的保障意义。接着,本文再简单介绍了后让与担保制度的相关理论,试图在“担保型买卖合同”中寻找理论和制度的构建。最后,本文从追溯合同的目的、意思自治、公平正义等理念出发,提出一些相关的启示和建议,如在尊重意思自治的前提下,厘清法律关系;不应该简单地认定买卖合同无效,但同时也要分清合同无效的情形;始终以公平正义作为最高价值取向,尽量合理地分配双方当事人的法律风险,以期有效地化解错综复杂的民事纠纷。
【关键词】:民间借贷 买卖合同 以房抵债
【学位授予单位】:暨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D922.28;D923.2
【目录】:
- 摘要3-4
- Abstract4-7
- 1 绪论7-11
- 1.1 研究目的、意义7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和文献综述7-10
- 1.3 研究方法10
- 1.4 创新之处10-11
- 2 以买卖作为借款合同担保的合同效力之争11-14
- 2.1 有效说11-12
- 2.2 无效说12-14
- 3 对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4条的分析14-17
- 3.1 以朱某案作为指导性案例的缘起14
- 3.2 第24条对买卖合同效力问题的态度14-15
- 3.3 适用新规定实际效果的变化15
- 3.4 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法定情形15-17
- 4 后让与担保理论的分析17-20
- 4.1 后让与担保的含义17
- 4.2 后让与担保和让与担保的关系17-18
- 4.3 后让与担保在司法实践中的效力18-19
- 4.4 后让与担保的实现方式19-20
- 5 借款合同与买卖合同混合的启示与建议20-24
- 5.1 探寻合同目的,准确认定法律关系20-21
- 5.2 明辨合同效力,分清合同无效的情形21-23
- 5.3 追求公平正义,合理分配当事人之间的法律风险23-24
- 结语24-26
- 注释26-28
- 参考文献28-29
- 致谢29-30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蒲长春;林子;;民间借贷应注意“四要”[J];四川监察;2001年07期
2 张红;民间借贷如何防赖账[J];农村天地;2002年06期
3 栾香录;刘钟钦;;民间借贷的积极作用与缺陷[J];资料通讯;2004年Z1期
4 ;民间借贷应当注意的问题[J];中国工会财会;2005年08期
5 陈蓉;;我国民间借贷研究文献综述与评论[J];经济法论坛;2006年00期
6 罗来军;;浅议民间借贷的产生及其存在的原因[J];世纪桥;2007年10期
7 张立先;;我国民间借贷法律风险问题研究[J];理论学习;2009年02期
8 吴国培;翁剑华;耿直;;民间借贷法律问题探析[J];福建金融;2009年02期
9 张新惠;李杰辉;;浅谈民间借贷[J];法制与社会;2009年28期
10 吕志强;;浙江民间借贷新动向[J];w,
本文编号:650079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6500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