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在校园伤害中承担侵权责任研究
发布时间:2017-08-28 14:25
本文关键词:教师在校园伤害中承担侵权责任研究
【摘要】: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发生校园侵权案件时,一般是完全免除教师个人承担责任的,但教师并非执行工作任务存在过失时,除追究其所在的教育机构的责任外,应可依《侵权责任法》第6条的规定追究教师个人的侵权责任。本文以幼儿园及中小学教师为视角,通过类型化的方式探讨在校园伤害案件中不同的侵权行为下教师责任的承担。
【作者单位】: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 教师 校园伤害 侵权责任
【分类号】:D923;G451
【正文快照】: 2012年温岭幼师虐童事件发生后,在网上持续发酵,教育部就师德问题连续发文。2013年9月,教育部出台《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2014年1月,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上述文件均是教育行政部门在行政领域采取的治理措施。在依法治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汤立宏;;校园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处理[J];思想理论教育;2007年24期
2 李晶;;分析未成年人校园伤害案件学校责任之现行立法[J];商情(教育经济研究);2008年02期
3 植中荣;;中小学校园伤害事件归责及对策[J];中国校外教育(理论);2008年S1期
4 于成林;;怎样运用法律手段 处理校园伤害事故[J];科学咨询(教育科研);2009年01期
5 严s,
本文编号:748080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7480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