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法典建立“法权共同体”——兼论民法典中的“自由”
发布时间:2017-09-16 12:16
本文关键词:以民法典建立“法权共同体”——兼论民法典中的“自由”
【摘要】:在社会主义中国,民法典的编纂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以实证化寻求确定性的民法典,成为市民社会在政治国家中维持并发展自由的中介。民法典承载的自由为政治国家的存续合法性提供基础,为建立法权共同体提供支撑。
【作者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人权教育与研究中心;
【关键词】: 民法典 法权共同体 自由
【分类号】:D923
【正文快照】: 引言 法典化是人类治理经验中极为普遍的技术。制定一部法典,布之于众,是东西方法制发展的制度史和观念史中的常例。对于西方而言,从十二铜表法至《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除后发的盎格鲁-撒克逊民族秉习判例技术外,以大陆法系为名的罗马法后继者们把法典化推行至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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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862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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