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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国际海洋人才港

发布时间:2016-10-23 11:48

  本文关键词:有关承运人责任期间规定之比较研究——兼谈对我国《海商法》第46条的修改,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专家姓名: 佟黎明 性别: 女

青岛西海岸新区国际海洋人才港

出生年月: 1973-05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

民族: 汉族 E-mail: liangboo2000@163.com

专业职称: 正高 行政职务:

最高学历: 硕士研究生 最高学位: 硕士

联系电话: 15275228605 专家分类: 其他;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工作单位: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工作部门: 交通运输管理系

通讯地址: "胶南大学科技园大学一路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主要从事领域: 国际航运领域一线教学

研究方向(技术专长): 海商法、国际船舶代理 、国际货运代理、海上保险

个人简介及学术简介:

"2005年任现职以来一直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主持研究课题3项,发表专业相关论文8篇,主讲海商法、海上保险法律与实务、国际船舶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国际贸易实务等课程。多次被评为校优秀教师、教书育人先进个人、在教学竞赛、优秀教案评比等活动中多次获奖,2010年参加完成的“港口业务管理专业”项目获青岛港集团第六届科技大会教学突出成果一等奖,参加的“港口业务管理专业教学团队”项目获青岛港集团第六届科技大会教学突出成果二等奖。 获得物流师从业资格证书,是一名“双师型”教师。 自2006年起任学院国际航运业务管理专业带头人,,并兼任多年班主任工作。"

主要研究成果介绍:

"撰写相关专业论文:1、试论SOLAS修正案和ISPS规则对承运人适航责任的影响,发表于大连海事大学法律论坛 2、船代服务业在港口转型期发展途径,发表于世界海运 3、“反恐公约”加重承运人责任,发表于中国水运 4、有关承运人责任期间规定之比较研究——兼谈对我国《海商法》第46条的修改,发表于港航论坛 5、《鹿特丹规则》下非承运方委托时港口经营人责任限制分析,发表于中国海商法研究 6、国内集装箱水铁联运单证改革刍议,发表于中国水运 7、无船承运经营者制度与货运代理制度,发表于世界海运 8、CLC民事责任公约现状分析,发表于中国海商法协会通讯。 参编《法律基础》《世界港口与航线》《理货师资格考试》《各国(地区)海商法汇编》(中英文对照)教材,自编《海商法》《海上保险法律与实务》讲义。"

备注


  本文关键词:有关承运人责任期间规定之比较研究——兼谈对我国《海商法》第46条的修改,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150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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