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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如何面对实践?——走向/改造“商法教义学”的立场

发布时间:2022-10-11 13:20
  商法是一门实践的学科。在一些没有商法典的国家,它因过于理论化而渴望更多地"接近实践";在一些有商法典的国家,它又因过于实践而被视为居住在"黑暗的技术角落"。中国应对实践危机的两种策略是案例教学和诊所教学。两种方法强化了法学教育的实践导向,是法学院应对"法律职业化"的主要模式。但这样判断有些误解,两者的产生都内涵"理论训练"的成分,并不仅是实践策略。中国商法过于实务化会导致法学院衰落,使得法律精神、社会正义的传承在法学院变得困难。法学院不仅是"可以给付法律技巧的盒子",更是"诞生法律艺术的盒子"。如果商法也需严守法律艺术的底线,也许十分接近实务的商法课程还需与实务保持一定距离。商法学的未来应当也必然会走向/改造商法教义学,法律(商法)解释学的发达是必然的结果。在部门商法内部推行法教义学的训练,使商法学"看起来像法学",维持商法乃至法律知识群体在方法论上的独立性,对形成"职业共识"、"规则信仰"、"话语沟通"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一、讨论背景
二、两种有缺陷的实践应对方法
    (一) 被误解的案例式教学
    (二) 侧重感性的诊所式教学
三、走向/改造商法教义学——以规范抑或案例 (事实) 为中心
    (一) 商法教义学
    (二) 法学院的任务
    (三) 解释学的发达
四、结 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中国情境下的哈佛案例教学法:多案例比较研究[J]. 武亚军,孙轶.  管理案例研究与评论. 2010(01)
[2]论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衔接——法律职业准入控制的一种视角[J]. 郑成良,李学尧.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10(01)
[3]司法考试与大学精神在法学教育中的继续失语[J]. 熊浩.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8(06)
[4]论法教义学与价值判断 以民法方法为重点[J]. 许德风.  中外法学. 2008(02)
[5]法教义学的观念及其演变[J]. 焦宝乾.  法商研究. 2006(04)
[6]有关法律教育课程体系的两个问题[J]. 沈宗灵.  中外法学. 1995(04)

硕士论文
[1]法的有效性及其认识论问题研究[D]. 王旭.中国政法大学 2006



本文编号:369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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