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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租船舶扣押拍卖法律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2-11-04 23:10
  新出台的司法解释解决了光租船舶的扣押问题,将海事请求与船舶相互联系起来。这一联系最初来源于英美法的对物诉讼制度。该法律精神的引入一定程度上突破了自己责任的原则,但方便了海事请求人的权利实现。在具体的法律规定上,该种规定仍需实体法来加以肯定,不能够仅以扣船等程序法为基础。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光租船舶扣押拍卖中的争议
二、对物诉讼与自己责任原则
    1. 对物诉讼的类型。
    2. 对物诉讼的产生和意义。
    3. 国际公约中的规定。
    4. 不承认对物诉讼。
    5. 我国法律的规定。
三、海事请求实现的基础和船舶扣押
    1. 优先权的保护方式。
    2. 一般海事请求与一般债权实现的区别。
    3. 船舶可扣与可卖的关系。
    4. 一般海事请求申请扣船的法律规定。
四、海事请求的实现及对我国现行法律的评析
    1. 光租船舶可扣可卖。
    2. 对《海商法》的修改建议。



本文编号:370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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