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租船舶扣押拍卖法律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2-11-04 23:10
新出台的司法解释解决了光租船舶的扣押问题,将海事请求与船舶相互联系起来。这一联系最初来源于英美法的对物诉讼制度。该法律精神的引入一定程度上突破了自己责任的原则,但方便了海事请求人的权利实现。在具体的法律规定上,该种规定仍需实体法来加以肯定,不能够仅以扣船等程序法为基础。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光租船舶扣押拍卖中的争议
二、对物诉讼与自己责任原则
1. 对物诉讼的类型。
2. 对物诉讼的产生和意义。
3. 国际公约中的规定。
4. 不承认对物诉讼。
5. 我国法律的规定。
三、海事请求实现的基础和船舶扣押
1. 优先权的保护方式。
2. 一般海事请求与一般债权实现的区别。
3. 船舶可扣与可卖的关系。
4. 一般海事请求申请扣船的法律规定。
四、海事请求的实现及对我国现行法律的评析
1. 光租船舶可扣可卖。
2. 对《海商法》的修改建议。
本文编号:3701503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光租船舶扣押拍卖中的争议
二、对物诉讼与自己责任原则
1. 对物诉讼的类型。
2. 对物诉讼的产生和意义。
3. 国际公约中的规定。
4. 不承认对物诉讼。
5. 我国法律的规定。
三、海事请求实现的基础和船舶扣押
1. 优先权的保护方式。
2. 一般海事请求与一般债权实现的区别。
3. 船舶可扣与可卖的关系。
4. 一般海事请求申请扣船的法律规定。
四、海事请求的实现及对我国现行法律的评析
1. 光租船舶可扣可卖。
2. 对《海商法》的修改建议。
本文编号:3701503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sflw/37015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