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件事实理论在借款合同纠纷诉讼中的应用
发布时间:2020-04-05 10:02
【摘要】:要件事实是符合实体法构成要件的主要事实,在司法裁判三段论的推理过程中,大前提是类型化的法律要件,小前提是当事人攻辩之下的案件事实,二者的逻辑推导便是要件与事实的结合过程。要件事实理论引导当事人围绕利于自己的权利事实进行主张与抗辩,同时也促使法官在事实认定清楚基础之上作出最优判断。它就像一个活的灵魂,纠纷事实一进入便可有序整理,主张责任为臂、证明责任为膀,法官掌舵下的当事人攻击防御为案件事实的架构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条文中僵硬的前提和结论也转变为对争议事实的清晰描述呈现在眼前。要件事实在诉讼理论中的重要作用已经不言而喻,民事司法的理论研究和改革实践已经不再被系于所谓具有影响性的外缘因素,而是由此内生性地直接推动民事诉讼的理论体系化。 本文分四部分内容阐述要件事实理论在借款合同纠纷诉讼中的应用。 第一部分是对要件事实理论的概述。该部分阐述了要件事实的概念和特征、要件事实方法论的基本含义和理论基础,着重描述了要件事实方法论在诉讼中程序中的表现,也就是诉讼中的攻击防御体系构建,说明了要件事实理论在民事诉讼理论中与其他理论之间的关联和结合。 第二部分是对借款合同纠纷诉讼中的要件事实进行类型化分析。在第一部分对要件事实理论进行阐述的基础之上,以常见纠纷类型和诉讼标的为分类标准,,将民间借款合同和银行借款合同纠纷中的各类请求权用要件事实的形式梳理出来,特别是对请求原因事实和抗辩事实进行区分,为实践中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对抗与判定操作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法。 第三部分是对要件事实理论在借款合同纠纷实践中应用情况的评析。根据第二部分借款合同纠纷常出现的不同请求权要件事实,对银行借款合同纠纷和个人借款合同纠纷中的两个典型案例加以分析,呈现当事人的攻防过程和法官审理思路,提供了一种处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通用模式,结合类型化的要件事实加以运用。 第四部分介绍要件事实理论之下我国审前准备程序的完善。根据第四部分两个案例反映的突出问题,即对条文检索和争点明确的问题提出可以通过构建预审程序加以解决,并从法律和事实层面对如何架构我国审前准备程序提供完善建议。 本文通过四个部分的阐述,从理论到实践再到理论,充分发挥了要件事实理论引导借款合同纠纷解决的效用,对于其他类型化的纠纷处理如何运用要件事实方法论予以处理提供了一种思路。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15.2
本文编号:2614872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15.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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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614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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