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诉讼法论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先刑后民”模式研究

发布时间:2020-05-15 12:14
【摘要】:针对刑民交叉问题,司法实践中一直普遍运用“先刑后民”模式予以调整,但随着经济发展、法治进步,现有的“先民后刑”模式已经不能完美解决所有的刑民交叉案件,所以“先民后刑”、“刑民分离”模式出现,甚至有声音要摒弃“先刑后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活动作为民法、民诉法、刑法、刑诉法的法律交集,面对刑民交叉类案件时如何运用最合理的方法来处理至关重要,同时还要兼顾节约司法资源等方面。我国司法实践中一直沿用的“先刑后民”模式有其积极意义,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在肯定价值的同时对该模式不断完善,如节约司法资源、彰显法律尊严、保护当事人权益等方面。结合一线司法机关日常实践工作,论述“先刑后民”模式的优缺点及改进方向,更好的为处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刑民交叉类案件作出指引作用。
【学位授予单位】:烟台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
【分类号】:D925.2

【相似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韩雪;;刑民交叉案件审理模式选择——“先民后刑”模式适用的正当性[J];法制博览;2018年16期

2 樊丽娜;;“先民后刑”审理模式的探究[J];赤子(中旬);2013年11期

3 刘沛,

本文编号:2665009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susongfa/2665009.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26047***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