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送达难成因分析及对策研究
发布时间:2020-05-14 18:22
【摘要】:民事送达,虽被视为民事诉讼的一项辅助活动,却是连接诉讼各阶段的桥梁。对当事人依法送达,是民事诉讼各项活动有序进行的前提。送达的意义,不仅在于将法律文书交给受送达人使其知晓文书内容以便为即将开展的诉讼活动做准备,而且送达本身还预设了一定的法律后果。诉讼文书经送达后,受送达人必须按照法院的要求为一定诉讼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送达成功与否关乎民事诉讼后续活动能否开展,最终影响到当事人实体权益的实现。故人民法院若要有序开展民事活动,必须首先解决送达问题。送达工作,占据了人民法院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甚至在某些案子当中送达人不得不和逃避送达的当事人斗智斗勇才能完成送达。这不但给送达人增加了许多不必要的工作量,还严重拖延了审判进程。“送达难”问题频发,导致大量司法资源被消耗,成为影响办案效率的一个重要原因。为解决“送达难”,我国在完善送达制度方面做了很多调整,比如2012年《民事诉讼法》允许送达人在进行留置送达时采用拍照、录像等更加灵活的方式完成送达,并且新增了电子送达方式,在送达效率上获得了不小的提升。但随着人民法院受案数量的不断增多,送达依然是人民法院开展诉讼活动的一道屏障。许多案件久拖未决,都与长时间无法完成送达有密切关系。因此,我们需要研究和解决法院送达难题,以保障诉讼效率,从而更好地实现当事人的实体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笔者在本文中尝试提出一些破解送达难的问题的建议,希望有助于民事送达难题的解决。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从法律规范和和司法实践两个方面对民事送达的现状进行考察。通过对民事送达现行立法规范的考察,发现立法不足。通过对送达实践的考察分析,指出送达所面临的现实困境,并列出各种送达窘态,如受送达者人难找、电子送达是否达到难以判断、邮寄送达无回执等,继而得出民事“送达难”结论;第二部分,对造成送达难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找出导致送达难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立法缺失、送达实践操作不规范和社会力量配合不足三个方面。通过对“送达难”原因的解析,为后面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送达难”问题的对策做好铺垫;第三部分,简要介绍国内部分法院应对民事送达难所进行的创新尝试,为推广高效实用的送达方式提供参考,也为我国民事送达制度的完善提供一些思路和方法;第四部分,在对送达难的成因进行细致分析并借鉴国内外科学、高效的送达方式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完善我国民事送达制度的建议,比如修改立法以完善送达制度、赋予法官送达裁量权、实行送达双轨制以及完善并推广电子送达等,些许能为我国民事“送达难”问题的解决找到几条有效路径。
【学位授予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
【分类号】:D925.1
本文编号:2663758
【学位授予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
【分类号】:D925.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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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林浩;我国民事送达难的现状剖析及其化解[D];湘潭大学;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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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66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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