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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基层人民法院判后答疑的现状及完善研究

发布时间:2017-03-28 21:12

  本文关键词:桂林市基层人民法院判后答疑的现状及完善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判后答疑制度是审判管理改革背景下推行的一项新型的司法制度,它自2005年最高法院大力在各地方法院推行以来,至今已实行十年之久。但是,桂林市法院系统相比较全国其他地区而言,判后答疑制度实行较晚,自2010年后才逐渐规范下来。虽然近几年在规范涉诉信访、提高审判质量等方面判后答疑制度发挥了明显的积极作用,但该制度在运行方面仍存在许多的不足。笔者通过分析比较实行判后答疑制度所带来的积极作用以及其中所存在的不足,深层次分析不足产生的原因并提出合理性建议,对于桂林市基层人民法院判后答疑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桂林市基层人民法院为视角,通过运用调查访谈法、比较分析法、数据资料分析法等方法,在对桂林市基层人民法院有关判后答疑的规则规范进行梳理并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实证调查,对他人的调查材料进行分析、文献资料分析等方法详细阐述桂林市基层人民法院实行判后答疑制度所产生的积极作用以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而从立法和实施的角度对桂林市基层人民法院判后答疑制度的完善进行研究。这篇文章分为引言部分、第一部分至第六部分。引言部分对选题的背景、研究的目的与意义、研究综述以及研究方法进行整理归纳。第一部分笔者首先阐述了判后答疑制度的概念与特征,探究其产生的背景,实行判后答疑制度的理论基础,以及判后答疑制度的内容,以对该制度有个大概的了解。第二部分笔者通过问卷调查和座谈会形式来分析判后答疑制度在桂林市基层人民法院内部所存在的不同评价与看法,主要包括赞成说、否定说以及折衷说三种态度,并且笔者根据这三种态度给出自己的评价。第三部分桂林市基层人民法院实行判后答疑的积极作用,笔者通过问卷访谈、数据分析、资料查阅等方法归纳出判后答疑制度在弥补判决书说理的不足、提高司法公正透明、节约审判资源、规范涉诉信访等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第四部分桂林市基层人民法院实行判后答疑所存在的不足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判后答疑易给法官增加较多负担和压力、判后答疑以减少负面指标为目的,具有较强的目的性、部分法官对判后答疑制度认识不足以及判后答疑的主体、范围和程序不够明确等等。第五部分笔者根据基层法院判后答疑所存在的不足以及调研所得资料分析,认为判后答疑制度存在不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缺乏统一的判后答疑规则规范;对判后答疑工作不够重视;法官判后答疑水平有待提高;当事人并没有树立正确的判后答疑权利意识。第六部分笔者根据判后答疑制度不足存在原因提出自己的合理性建议,其中包括制定统一的判后答疑实施准则、规范判后答疑的程序、加强法院法官对判后答疑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司法培训,提高法官综合素质、加强司法宣传,引导当事人树立正确的判后答疑权利意识等等。结语部分是对整篇论文的总结,在肯定判后答疑制度的同时,呼吁更多的司法同仁能够投身于该制度的完善与发展上来,以期该制度在构建公正和谐的司法环境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关键词】:判后答疑制度 积极作用 局限性 完善措施
【学位授予单位】:广西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6.22
【目录】:
  • 中文摘要3-5
  • Abstract5-10
  • 引言10-13
  • 一、判后答疑概述13-17
  • (一) 判后答疑的概念与特征13
  • (二) 判后答疑制度产生的背景13
  • (三) 判后答疑的现实与理论基础13-14
  • (四) 判后答疑的内容14-17
  • 二、桂林市基层法院判后答疑的理论与现实争议17-20
  • (一) 赞成说17-18
  • (二) 否定说18-19
  • (三) 折衷说19
  • (四) 评价19-20
  • 三、桂林市基层法院实行判后答疑的积极作用20-27
  • (一) 判后答疑可以弥补判决书说理的不足20-21
  • (二) 判后答疑较之于止式判决更有针对性和准确性21-22
  • (三) 判后答疑可以使审判.工作更加公开透明22-23
  • (四) 判后答疑可以节约审判资源、提高诉讼效率23-25
  • (五) 判后答疑可以减少涉诉信访25-27
  • 四、桂林市基层法院判后答疑存在的不足27-33
  • (一) 判后答疑易给法官增加较多负担和压力27-28
  • (二) 判后答疑以减少负面指标为目的,具有较强的目的性28-29
  • (三) 部分法官对判后答疑制度认识不足29-31
  • (四) 判后答疑的主体、范围和程序不够明确31-33
  • 五、桂林市基层法院判后答疑存在不足的原因分析33-37
  • (一) 缺乏统一的判后答疑规则规范33-34
  • (二) 对判后答疑工作不够重视34-35
  • (三) 法官判后答疑水平有待提高35-36
  • (四) 当事人并没有树立正确的判后答疑权利意识36-37
  • 六、完善桂林市基层法院判后答疑的建议37-42
  • (一) 制定统一的判后答疑实施准则,规范判后答疑的程序37-38
  • (二) 加强法院法官对判后答疑工作的重视程度38-39
  • (三) 加强司法培训,提高法官综合素质39-40
  • (四) 加强司法宣传,引导当事人树立正确的判后答疑权利意识40-42
  • 结语42-43
  • 注释43-45
  • 参考文献45-48
  • 附录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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