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食品侵权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
发布时间:2017-03-29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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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科技的进步,人类赖以生存的食物通过添加食品添加剂或者改进包装的方式得以延长保质期或者增添风味口感,达到传统食品无法企及的高度。但伴随着全球化的进程以及食品制作程序的日益复杂,原料来源于世界各地,产品的销售范围也越来越广泛,若其中有一个环节因添加有害物质而产生安全问题的话,风险蔓延的迅速让人难以想象。然而处于保障末端的消费者或因资讯不对等而无法窥之风险何在、或因难以掌握确凿的证据、或因与生产经营者实力相差悬殊,导致他们很难通过有效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在受到有毒有害食品的凌害后,通常的做法是默默忍耐,而不是去法院起诉索赔,这是消费者在权衡了风险与收益之后而不得不作出的一项理性选择:首先,由于食品普遍较为廉价,一时又没有显著的危害,诉讼的标的额也不高,但是要耗费大量的诉讼费用、鉴定费用、律师开支等,者相比较,消费者通常会放弃去法院起诉。其次,普通食品侵权民事诉讼中消费者胜诉的概率很小。消费者要凭借一己之力与大公司挑战,其在举证认定因果关系的环节就很难,消费者要承担太大的证明责任,与其能力不相符。最后,不安全的食品往往存在隐蔽性和跨时空性,即使有个别消费者胜诉,也很难形成规模,其他受害者依然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故我国法律呼唤一种新的诉讼制度即食品侵权公益诉讼制度来维护消费者这个庞大群体的合法权益。本文通过对当前遭遇食品侵权的消费者现状进行深入分析后提出了构建我国食品侵权公益诉讼制度的基本构想,具体分为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对食品侵权公益诉讼相关概念的界定。本部分主要介绍了食品的概念,即经过加工,制作并用于销售,能够供人食用的东西;食品侵权的概念,即发生在食品领域,危害食品安全的侵权行为;并进而对食品侵权公益诉讼的性质进行了界定,即在现代消费市场中,依法律法规授权可以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对于食品生产者、加工者或经营者侵害不特定消费者食品安全这一公共利益的不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法院起诉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的诉讼活动的总称。第二部分分析了我国食品侵权公益诉讼制度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从笼统而不明确的立法现状和目前还不存在食品侵权公益诉讼个案先例的司法现状出发,指出我国的食品侵权公益诉讼制度存在诉讼主体资格狭窄,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的诉讼资格尚不明确;管辖地不明确,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双重冲突;举证责任分担不公,消费者的举证责任过重;原告的诉讼费用负担过重等问题。第三部分是食品侵权公益诉讼制度的域外经验考察,分章节介绍了美国的集团诉讼制度、德国的团体诉讼制度以及日本的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并于最后一小节总结了这些域外考察对我国的启示。第四部分提出构建我国食品侵权公益诉讼制度的初步构想。本章节具体论述了构建食品侵权公益诉讼制度的基本原则,即维护公民公共利益原则、多方主体参与原则和综合法律适用原则。提出程序的改善,如主体应包括检察院、社会团体组织和公民个人;管辖应以被告住所地所在的中级人民法院为主,允许有例外存在;举证责任应当根据不同的原告主体作出调整;诉讼费用的承担也应当根据原告主体的不同分情况减轻原告的诉讼费用等。第五部分提出构建我国食品侵权公益诉讼配套的保障制度。如激励起诉制度、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国家赔偿基金制度等。
【关键词】:食品 食品侵权 公益诉讼 举证责任分配
【学位授予单位】:海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D925.1
【目录】:
- 摘要4-6
- abstract6-10
- 引言10
- 一、食品侵权公益诉讼的界定10-14
- (一) 食品与食品侵权10-13
- 1. 食品11
- 2. 食品侵权11-13
- (二) 公益诉讼13-14
- 二、我国食品侵权公益诉讼的现状和问题14-19
- (一) 我国食品侵权公益诉讼的现状14-17
- 1. 我国食品侵权公益诉讼的立法现状14-16
- 2. 我国食品侵权公益诉讼的司法现状16-17
- (二) 我国食品侵权公益诉讼存在的问题17-19
- 1. 诉讼主体资格狭窄18
- 2. 管辖地不明确18
- 3. 举证责任分担不公18
- 4. 诉讼费用负担过重18-19
- 三、域外立法的借鉴19-22
- (一) 美国集团诉讼制度19-20
- (二) 德国团体诉讼制度20-21
- (三) 日本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21
- (四) 域外考察对我国的启示21-22
- 四、我国食品侵权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22-26
- (一) 食品侵权公益诉讼的基本原则22-23
- 1. 维护公民公共利益原则22
- 2. 多方主体参与原则22-23
- 3. 综合法律适用原则23
- (二) 食品侵权公益诉讼的程序要件23-26
- 1. 主体23-24
- 2. 管辖24-25
- 3. 举证责任分配25
- 4. 诉讼费用的承担25-26
- 五、食品侵权公益诉讼的配套制度保障26-29
- (一) 激励起诉制度26-27
- (二)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27-28
- (三) 赔偿基金制度28-29
- 结语29-30
- 参考文献30-33
- 致谢3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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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7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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