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简易程序适用的实证研究
发布时间:2021-01-07 19:36
我国1979《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处于空白,1983年“严打”期间创立了“速决”程序,弥补了这一空白,但有重大瑕疵,1996年《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首次确立,但条文简单,操作性不强,此后以司法解释的刑诉予以了细化和实质性的范围扩大,运行十余年来仍产生不少问题,比如适用范围较窄,“普通程序简化审”的改革无立法授权,对被告人程序选择权、辩护人的保障不力,公诉人不出庭导致诉讼构造混乱等等。为此2012年新刑诉法对简易程序作了重大修改,取得了重大进步,如扩大和明确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明确被告人的程序选择权和异议权、明确规定简易程序案件公诉人应出庭、取消人民检察院适用简易程序的决定权。从2013年1月起至今,新的简易程序运行一年有余,通过对C市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况进行考察,发现简易程序的适用整体上具有积极的效果,与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前相比,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比例有所提高、审理期限和庭审时间限有所缩短,同时也较好地维护了简易程序案件中的程序公正。但简易程序适用中仍然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如适用简易程序的具体条件不明确、被告人程序选择权难以保障、认罪的自愿性难以保证、辩护权难以保障、公诉...
【文章来源】: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
【文章页数】:4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新旧《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之比较1996年
(一)《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之弊端
(二)2012年《刑事诉讼法》对简易程序的修正与完善
二、C市基层法院适用新刑诉法简易程序的情况
(一)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比例高
(二)审理期限有所缩短,庭审时间略有增加,当庭宣判率提高
(三)维护了简易程序案件中的程序公正
四、适用修正后简易程序遇到的问题
(一)适用简易程序的具体条件不明确
(二)被告人程序选择权难以保障
(三)认罪的自愿性难以保证
(四)辩护权难以保障
(五)公诉人出庭形式化严重、出庭方式有待创新
(六)审查起诉变相超期限现象泛滥
(七)可能导致实质上的辩诉交易
五、解决简易程序适用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明确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
(二)细化被告人的程序选择权
(三)加强文明办案理念,确保认罪的自愿性
(四)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保障律师参与辩护
(五)加强法检衔接,防止公诉人出庭形式化,创新公诉人出庭的具体方式
(六)将简易程序延伸至审查起诉环节
(七)通过规范量刑程序、不起诉程序防止不当辩诉交易
六、余论:简易程序的再简化
(一)速裁程序产生的背景
(二)速裁程序的亮点
(三)速裁程序配套的实施细则应尽快出台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程序视野中的“同案同判”——以量刑为切入点[J]. 兰荣杰. 当代法学. 2013(04)
[2]新《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实施研究[J]. 李昌林,顾伟品.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13(02)
[3]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的制度探索[J]. 谈剑秋,莫苇菁. 犯罪研究. 2012(06)
[4]论统一的刑事简易程序[J]. 杨雄,刘宏武. 法学杂志. 2012(12)
[5]我国刑事简易程序的若干问题[J]. 王军,吕卫华.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2(04)
[6]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重要发展、进步与实施——以新《刑事诉讼法》为背景的考察分析[J]. 顾永忠. 法学杂志. 2012(06)
[7]刑事审判程序的重大变革及其展开[J]. 汪建成. 法学家. 2012(03)
[8]简易程序新规定的理解与运用[J]. 樊崇义,艾静.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2(03)
[9]修正后刑事简易程序实务研究[J]. 徐松青,张华. 法律适用. 2012(06)
[10]优先保障法官内心确信 兼顾被告人权利保护 论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J]. 罗国良. 法律适用. 2012(03)
本文编号:2963121
【文章来源】: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
【文章页数】:4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新旧《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之比较1996年
(一)《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之弊端
(二)2012年《刑事诉讼法》对简易程序的修正与完善
二、C市基层法院适用新刑诉法简易程序的情况
(一)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比例高
(二)审理期限有所缩短,庭审时间略有增加,当庭宣判率提高
(三)维护了简易程序案件中的程序公正
四、适用修正后简易程序遇到的问题
(一)适用简易程序的具体条件不明确
(二)被告人程序选择权难以保障
(三)认罪的自愿性难以保证
(四)辩护权难以保障
(五)公诉人出庭形式化严重、出庭方式有待创新
(六)审查起诉变相超期限现象泛滥
(七)可能导致实质上的辩诉交易
五、解决简易程序适用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明确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
(二)细化被告人的程序选择权
(三)加强文明办案理念,确保认罪的自愿性
(四)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保障律师参与辩护
(五)加强法检衔接,防止公诉人出庭形式化,创新公诉人出庭的具体方式
(六)将简易程序延伸至审查起诉环节
(七)通过规范量刑程序、不起诉程序防止不当辩诉交易
六、余论:简易程序的再简化
(一)速裁程序产生的背景
(二)速裁程序的亮点
(三)速裁程序配套的实施细则应尽快出台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程序视野中的“同案同判”——以量刑为切入点[J]. 兰荣杰. 当代法学. 2013(04)
[2]新《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实施研究[J]. 李昌林,顾伟品.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13(02)
[3]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的制度探索[J]. 谈剑秋,莫苇菁. 犯罪研究. 2012(06)
[4]论统一的刑事简易程序[J]. 杨雄,刘宏武. 法学杂志. 2012(12)
[5]我国刑事简易程序的若干问题[J]. 王军,吕卫华.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2(04)
[6]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重要发展、进步与实施——以新《刑事诉讼法》为背景的考察分析[J]. 顾永忠. 法学杂志. 2012(06)
[7]刑事审判程序的重大变革及其展开[J]. 汪建成. 法学家. 2012(03)
[8]简易程序新规定的理解与运用[J]. 樊崇义,艾静.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2(03)
[9]修正后刑事简易程序实务研究[J]. 徐松青,张华. 法律适用. 2012(06)
[10]优先保障法官内心确信 兼顾被告人权利保护 论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J]. 罗国良. 法律适用. 2012(03)
本文编号:296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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