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中蒙古族语言文字权保障研究 ——以内蒙古通辽市为例
发布时间:2021-01-19 05:58
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少数民族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自己民族语言文字的根本保障,具有重要的地位与作用。本文所论的诉讼中蒙古族语言文字权是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权其中应有之义,保护诉讼中蒙古族语言文字权,也就是在保护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和语言文字权。我国《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都对诉讼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权做出了相关规定,但从目前看,诉讼中蒙古族语言文字权在其实现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影响着立法初衷的实现和法律权利的实效。本文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对诉讼中蒙古族语言文字权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及成因分析,有针对性的提出完善诉讼中蒙古族语言文字权的保障制度。本文除绪论和结论外,按前后顺序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诉讼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权基本理论。重点界定诉讼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权的基本概念,阐述诉讼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权保障的正当性。第二部分,诉讼中蒙古族语言文字权使用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通辽市法院系统相关调研数据的分析发现,诉讼中蒙古族语言文字权的实现还存在着蒙汉双语法律人才严重不足、诉讼中蒙古族语言文字翻译...
【文章来源】: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自治区
【文章页数】:4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 选题背景
(二) 选题意义
(三) 研究现状
(四) 研究方法
(五) 创新与不足之处
一、诉讼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权基本理论
(一) 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权到诉讼中蒙古族语言文字权
1. 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权
2. 诉讼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权
3. 诉讼中蒙古族语言文字权
(二) 诉讼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权保障的正当性
1. 保障诉讼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权是正义的要求
2. 保障诉讼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权是人权的要求
3. 保障诉讼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权是正当程序的必然要求
4. 保障诉讼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权是我国法律的要求
二、诉讼中蒙古族语言文字权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 通辽市诉讼中蒙古族语言文字权使用的基本情况
1. 库伦旗诉讼中蒙古族语言文字权使用的基本情况
2. 访谈实录
(二) 通辽市诉讼中蒙古族语言文字权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1. 蒙汉双语法律人才短缺
2. 诉讼中蒙古族语言文字翻译制度缺失
3. 诉讼中蒙古族语言文字权救济制度缺失
4. 蒙汉双语法律文书不够规范
(三) 通辽市诉讼中蒙古族语言文字权使用中存在问题的成因
1. 立法较为宏观,缺乏可操作性
2. 法学专业蒙汉双语教育不足
3. 蒙汉双语司法队伍建设等法治人才培养机制落后
三、国内外诉讼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权保障的经验借鉴
(一) 国内其他少数民族地区保障诉讼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权相关经验
1. 西藏自治区
2. 广西壮族自治区
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二) 国外少数民族地区保障诉讼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权相关经验
1. 美洲地区
2. 欧洲地区
四、诉讼中蒙古族语言文字权保障的路径完善
(一)大力培养各类蒙汉双语法律人才
1. 大力培养蒙汉双语法官
2. 大力培养蒙汉双语法律翻译人才
3. 大力培养蒙汉双语律师
(二) 建立诉讼中蒙古族语言文字翻译制度
1. 设立以司法行政机关为主导的蒙汉双语法律翻译制度
2. 明确翻译人员在诉讼中的权利与义务
3. 建立统一的翻译付费制度
4. 建立翻译人员责任追究制度
(三) 建立诉讼中蒙古族语言文字权救济制度
1. 提供权利救济的情形
2. 提供权利救济的途径
(四) 规范制作蒙汉双语法律文书
1. 统一蒙文法律文书的格式及标准
2. 坚持运用蒙汉双语进行法律文书的制作
结论
致谢
参考文献
附录1
附录2 《内蒙古诉讼中蒙古族语言文字工作细则建议稿》
作者简介
本文编号:2986464
【文章来源】: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自治区
【文章页数】:4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 选题背景
(二) 选题意义
(三) 研究现状
(四) 研究方法
(五) 创新与不足之处
一、诉讼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权基本理论
(一) 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权到诉讼中蒙古族语言文字权
1. 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权
2. 诉讼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权
3. 诉讼中蒙古族语言文字权
(二) 诉讼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权保障的正当性
1. 保障诉讼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权是正义的要求
2. 保障诉讼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权是人权的要求
3. 保障诉讼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权是正当程序的必然要求
4. 保障诉讼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权是我国法律的要求
二、诉讼中蒙古族语言文字权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 通辽市诉讼中蒙古族语言文字权使用的基本情况
1. 库伦旗诉讼中蒙古族语言文字权使用的基本情况
2. 访谈实录
(二) 通辽市诉讼中蒙古族语言文字权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1. 蒙汉双语法律人才短缺
2. 诉讼中蒙古族语言文字翻译制度缺失
3. 诉讼中蒙古族语言文字权救济制度缺失
4. 蒙汉双语法律文书不够规范
(三) 通辽市诉讼中蒙古族语言文字权使用中存在问题的成因
1. 立法较为宏观,缺乏可操作性
2. 法学专业蒙汉双语教育不足
3. 蒙汉双语司法队伍建设等法治人才培养机制落后
三、国内外诉讼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权保障的经验借鉴
(一) 国内其他少数民族地区保障诉讼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权相关经验
1. 西藏自治区
2. 广西壮族自治区
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二) 国外少数民族地区保障诉讼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权相关经验
1. 美洲地区
2. 欧洲地区
四、诉讼中蒙古族语言文字权保障的路径完善
(一)大力培养各类蒙汉双语法律人才
1. 大力培养蒙汉双语法官
2. 大力培养蒙汉双语法律翻译人才
3. 大力培养蒙汉双语律师
(二) 建立诉讼中蒙古族语言文字翻译制度
1. 设立以司法行政机关为主导的蒙汉双语法律翻译制度
2. 明确翻译人员在诉讼中的权利与义务
3. 建立统一的翻译付费制度
4. 建立翻译人员责任追究制度
(三) 建立诉讼中蒙古族语言文字权救济制度
1. 提供权利救济的情形
2. 提供权利救济的途径
(四) 规范制作蒙汉双语法律文书
1. 统一蒙文法律文书的格式及标准
2. 坚持运用蒙汉双语进行法律文书的制作
结论
致谢
参考文献
附录1
附录2 《内蒙古诉讼中蒙古族语言文字工作细则建议稿》
作者简介
本文编号:2986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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