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研究
发布时间:2021-01-24 13:06
民事诉讼法确立执行异议制度的意义在于保护案外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及时发现并纠正人民法院的错误执行。我国的案外人异议之诉是指执行程序开始后终结前,案外人针对执行债权人向执行法院主张自己所享有的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实体权利,向法院提起请求撤销或停止执行处分的诉讼。其定义体现了该诉是以排除对该执行标的的强制执行为目的,以案外人的异议权为标的,以主张其拥有能够阻止转让、交付执行标的的实体法上的权利(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债权)为提起事由,由执行法院管辖并且适用普通审理程序的形成之诉。案外人的异议权是我国案外人在民事执行过程中所能够享有的一项实体权利,这种实体权利类似于抗辩权并且归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范畴,其对于保护案外人实体权利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许多国家都很重视在立法方面给予它保护,但是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在制度设置上略有不同:英美法系对案外人执行异议采用双轨制来运行审判和执行,即在法院以外单独设置执行机关;大陆法系执行机构设置采用“二元制”,即由执行法院和执行官两个独立的执行机关共同行使执行权,两大法系对该诉的先进立法成果也为我国制度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制度建设...
【文章来源】:河北大学河北省
【文章页数】:6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论
第一章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概述
1.1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概念
1.2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目的
1.3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性质
1.4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诉讼标的
1.5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主体
1.5.1 关于原告
1.5.2 关于被告
1.5.3 关于是否存在第三人
1.6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提起事由
1.6.1 所有权
1.6.2 用益物权
1.6.3 担保物权
1.6.4 债权
1.7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管辖与适用程序
1.7.1 管辖法院
1.7.2 适用程序
第二章 域外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考察及启示
2.1 美国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考察及特点
2.2 英国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考察及特点
2.3 德国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考察及特点
2.4 日本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考察及特点
2.5 域外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对我国的启示
第三章 我国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实证分析及存在的问题
3.1 我国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实证分析
3.1.1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之实证数据分析
3.1.2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之实证案例分析
3.2 我国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存在的问题
3.2.1 现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前置程序制度限制发挥预期救济作用
3.2.2 限定案外人救济方式的选择权
3.2.3 案外人承担证明责任偏重
3.2.4 案外人滥用权利恶意规避执行
第四章 完善我国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建议
4.1 修改不合理的前置程序
4.1.1 构建相关制度减少恶意异议
4.1.2 取消前置程序构建独立异议之诉
4.2 合理保护案外人救济方式的选择权
4.2.1 赋予案外人诉讼选择权
4.2.2 规范适用条件,防止滥用选择权
4.3 规范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证明责任分配制度
4.3.1 增设案外人免除证明责任和被执行人负有举证义务的条件
4.3.2 发挥法官主观能动性灵活分配证明责任
4.4 优化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与执行程序之衔接
4.4.1 重新认定“不停止执行”原则
4.4.2 明确并细化案外人承担例外担保责任
4.4.3 明确滥用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法律责任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2997299
【文章来源】:河北大学河北省
【文章页数】:6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论
第一章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概述
1.1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概念
1.2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目的
1.3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性质
1.4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诉讼标的
1.5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主体
1.5.1 关于原告
1.5.2 关于被告
1.5.3 关于是否存在第三人
1.6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提起事由
1.6.1 所有权
1.6.2 用益物权
1.6.3 担保物权
1.6.4 债权
1.7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管辖与适用程序
1.7.1 管辖法院
1.7.2 适用程序
第二章 域外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考察及启示
2.1 美国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考察及特点
2.2 英国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考察及特点
2.3 德国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考察及特点
2.4 日本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考察及特点
2.5 域外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对我国的启示
第三章 我国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实证分析及存在的问题
3.1 我国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实证分析
3.1.1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之实证数据分析
3.1.2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之实证案例分析
3.2 我国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存在的问题
3.2.1 现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前置程序制度限制发挥预期救济作用
3.2.2 限定案外人救济方式的选择权
3.2.3 案外人承担证明责任偏重
3.2.4 案外人滥用权利恶意规避执行
第四章 完善我国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建议
4.1 修改不合理的前置程序
4.1.1 构建相关制度减少恶意异议
4.1.2 取消前置程序构建独立异议之诉
4.2 合理保护案外人救济方式的选择权
4.2.1 赋予案外人诉讼选择权
4.2.2 规范适用条件,防止滥用选择权
4.3 规范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证明责任分配制度
4.3.1 增设案外人免除证明责任和被执行人负有举证义务的条件
4.3.2 发挥法官主观能动性灵活分配证明责任
4.4 优化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与执行程序之衔接
4.4.1 重新认定“不停止执行”原则
4.4.2 明确并细化案外人承担例外担保责任
4.4.3 明确滥用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法律责任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2997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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