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港青少年司法观护模式的比较研究
发布时间:2024-06-28 03:21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进步的同时,一些诸如人口、环境、犯罪等问题随之出现。近几年,未成年人犯罪年龄越来越低且犯罪手段残忍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的推进,为了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使他们能够顺利回归社会,国家积极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的分级处遇和保护制度,一些社会团体尤其是社会工作也开始介入到涉罪未成年人的观护服务中,他们将未成年人作为服务的主体,通过帮助和教育,改变不良行为和认知,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并顺利回归社会。本研究中笔者通过文献法和访谈法了解到香港Y协会青少年司法观护服务主要是综合青少年服务、学校社会工作、外展社会工作、警司警诫计划、社区支援服务计划、社会服务令等观护服务,总结出香港青少年司法观护模式主要有六个特点:专业的平等伙伴关系,成员间的协同关系;家长适时参与;服务内容注重实用化;注重提供个性化服务;注重增强权能;多方合作,提供多层次服务。其次,笔者通过参与式观察、文献法和访谈法,深入了解北京市C青少年社会工作事务所在青少年司法观护的“1—5—7”模式,即一个核心理念、五大服务领域、七类服务项目。再通过深入分析七类服务项目,总结出北京青少年司...
【文章页数】:7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问题的提出
1.2 研究意义
1.2.1 理论意义
1.2.2 实践意义
1.3 文献综述
1.3.1 国外研究现状
1.3.2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1.3.3 研究述评
1.4 概念界定
1.4.1 涉罪未成年人
1.4.2 司法观护
第2章 研究设计
2.1 理论依据
2.2 研究方法
2.3 研究框架
第3章 香港青少年司法观护模式
3.1 香港青少年司法观护服务理念
3.2 香港青少年司法观护服务内容
3.2.1 发展性服务
3.2.2 预防性服务
3.2.3 矫治性服务
3.3 香港青少年司法观护服务特点
3.3.1 专业的平等伙伴关系,成员间的协同关系
3.3.2 家长适时参与
3.3.3 服务内容注重实用化
3.3.4 注重提供个性化服务
3.3.5 注重增强权能
3.3.6 多方合作,提供多层次服务
第4章 北京青少年司法观护模式
4.1 北京青少年司法观护模式理念
4.2 北京青少年司法观护模式五大服务领域
4.3 北京青少年司法观护模式七类服务项目
4.3.1 预防性服务
4.3.2 矫治性服务
4.3.3 衍生性服务
4.4 北京青少年司法观护模式的特点
4.4.1 遵循尊重隐私,案主自觉的价值观
4.4.2 优势视角指导实践
4.4.3 运用“同行”的方式建立和维护专业关系
4.4.4 变受助者为助人者
4.4.5 观护服务内容以需求为导向
4.4.6 观护服务提供与司法流程同步
4.4.7 观护服务类型丰富多元
4.5 北京青少年司法观护模式的不足
4.5.1 补救性服务提供较多,发展性服务提供不足
4.5.2 预防性服务覆盖范围较小
4.5.3 司法社工在监禁场所内服务范围有限
4.5.4 尚未形成科学的服务效果评估体系
第5章 京港青少年司法观护模式比较
5.1 青少年司法观护发展性服务的比较
5.2 青少年司法观护预防性服务的比较
5.3 青少年司法观护补救性服务的比较
第6章 京港青少年司法观护模式差异原因
6.1 司法观护政策的差异
6.2 司法观护资金的差异
6.3 司法观护人员的差异
6.4 司法观护专业化的差异
6.5 司法观护社会环境的差异
第7章 香港观护服务对北京观护服务的启示
7.1 完善法律制度,提供社会工作介入少年司法的政策保障
7.2 增加财政支持,促进司法社会工作的良性运行
7.3 培养人才队伍,保证司法社会工作的专业化和职业化
7.4 提高服务质量,满足服务需求
7.5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宽容的观护环境
第8章 结语
8.1 研究结论
8.2 研究不足与展望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本文编号:3996362
【文章页数】:7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问题的提出
1.2 研究意义
1.2.1 理论意义
1.2.2 实践意义
1.3 文献综述
1.3.1 国外研究现状
1.3.2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1.3.3 研究述评
1.4 概念界定
1.4.1 涉罪未成年人
1.4.2 司法观护
第2章 研究设计
2.1 理论依据
2.2 研究方法
2.3 研究框架
第3章 香港青少年司法观护模式
3.1 香港青少年司法观护服务理念
3.2 香港青少年司法观护服务内容
3.2.1 发展性服务
3.2.2 预防性服务
3.2.3 矫治性服务
3.3 香港青少年司法观护服务特点
3.3.1 专业的平等伙伴关系,成员间的协同关系
3.3.2 家长适时参与
3.3.3 服务内容注重实用化
3.3.4 注重提供个性化服务
3.3.5 注重增强权能
3.3.6 多方合作,提供多层次服务
第4章 北京青少年司法观护模式
4.1 北京青少年司法观护模式理念
4.2 北京青少年司法观护模式五大服务领域
4.3 北京青少年司法观护模式七类服务项目
4.3.1 预防性服务
4.3.2 矫治性服务
4.3.3 衍生性服务
4.4 北京青少年司法观护模式的特点
4.4.1 遵循尊重隐私,案主自觉的价值观
4.4.2 优势视角指导实践
4.4.3 运用“同行”的方式建立和维护专业关系
4.4.4 变受助者为助人者
4.4.5 观护服务内容以需求为导向
4.4.6 观护服务提供与司法流程同步
4.4.7 观护服务类型丰富多元
4.5 北京青少年司法观护模式的不足
4.5.1 补救性服务提供较多,发展性服务提供不足
4.5.2 预防性服务覆盖范围较小
4.5.3 司法社工在监禁场所内服务范围有限
4.5.4 尚未形成科学的服务效果评估体系
第5章 京港青少年司法观护模式比较
5.1 青少年司法观护发展性服务的比较
5.2 青少年司法观护预防性服务的比较
5.3 青少年司法观护补救性服务的比较
第6章 京港青少年司法观护模式差异原因
6.1 司法观护政策的差异
6.2 司法观护资金的差异
6.3 司法观护人员的差异
6.4 司法观护专业化的差异
6.5 司法观护社会环境的差异
第7章 香港观护服务对北京观护服务的启示
7.1 完善法律制度,提供社会工作介入少年司法的政策保障
7.2 增加财政支持,促进司法社会工作的良性运行
7.3 培养人才队伍,保证司法社会工作的专业化和职业化
7.4 提高服务质量,满足服务需求
7.5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宽容的观护环境
第8章 结语
8.1 研究结论
8.2 研究不足与展望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本文编号:3996362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susongfa/39963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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