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具体举证责任和抽象证明责任的区分
发布时间:2021-03-14 19:32
时下由于中国经济迅猛发展,随之而来的是民事纠纷案件不断增多。在这样的背景下作为民事诉讼法领域证据证明领域的核心问题证明责任也被越来越多的学者所重视。诚然在我国历代学者的研究和借鉴下,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于证明责任理论已有十分详细的体现。但是近年来随着学者对证明责任理论含义的分歧以及诉讼实践过程中法官急于认定案件事实的情况下,混淆了证明责任自身的双重含义。使得证明责任理论不能够很好的在法律条文中得到完整的体现,也不能在实践审判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来指导案件待证事实的证明过程。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有学者提出将证明责任区分为具体举证责任和抽象证明责任的构想。只有这样证明责任理论才能在诉讼审判证明过程中充分发挥作用,具体举证责任和抽象证明责任共同规制案件待证事实的证明活动和案件的审判结果。才能最大化的发挥证明责任的价值,提升案件审判的公正性和社会满意度。我认为将证明责任进行区分更加符合当前我国法制社会的发展和解决实践审判证明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但是在将证明责任区分为具体举证责任和抽象证明责任的过程中也要系统的把握二者之间的区别和各自的功能。本论文在结构分为四个章节。第一章节主要是介绍了当代证明责任发展...
【文章来源】:河北经贸大学河北省
【文章页数】:3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引言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1.2.2 国内研究现状
1.3 研究方法及其创新点
1.3.1 研究方法
1.3.2 创新点
2 具体举证责任和抽象证明责任的概述
2.1 民事诉讼活动证明责任的起源
2.1.1 证明责任的最初含义
2.1.2 辩论原则及其作为证明责任的前提
2.2 具体举证责任和抽象证明责任的概念含义
2.2.1 具体举证责任的概念和含义
2.2.2 抽象证明责任的概念和含义
3 当代中国民事诉讼领域对于证明责任认知的缺陷和改进建议
3.1 民事诉讼法证明责任理论“双重含义说”的欠缺之处
3.1.1 案件事实“模糊不清”与案件事实“真伪不明”相混淆
3.1.2 混淆了抽象证明责任和具体举证责任对于规制当事人举证行为的功能
3.1.3 具体举证责任的承担同抽象证明责任的分配标准区分不明
3.2 司法实践中对于证明责任的认知不足之处
3.2.1 司法审判中证明责任的可操作性不够
3.2.2 对于具体举证责任和抽象证明责任区分不足
3.3 建议将证明责任区分为具体举证责任和抽象证明责任
3.3.1 将证明责任区分可以解决传统证明责任理论同实践证明活动的分歧
3.3.2 将证明责任区分可以提升案件审判结果的公正性和社会满意度
4 将证明责任区分为具体举证责任和抽象证明责任的标准
4.1 根据二者各自适用领域和逻辑结构的不同进行区分
4.1.1 具体举证责任和抽象证明责任二者在适用领域的区分
4.1.2 具体举证责任和抽象证明责任二者在逻辑结构的区分
4.2 根据二者在司法实践中各自的适用对象和功能的不同进行区分
4.2.1 具体举证责任和抽象证明责任二者在司法实践适用对象的区分
4.2.2 具体举证责任和抽象证明责任二者在司法实践中功能的区分
4.3 根据二者在诉讼过程中开始适用和能否解除的不同进行区分
4.4 根据二者在诉讼过程中规制不同的诉讼主体进行区分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证明责任“规范说”理论重述[J]. 胡学军. 法学家. 2017(01)
[2]论具体举证责任与抽象证明责任的二元分立[J]. 胡学军. 厦门大学法律评论. 2014(02)
[3]从“证明责任分配”到“证明责任减轻”——论证明责任理论的现代发展趋势[J]. 胡学军.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3(02)
[4]从“抽象证明责任”到“具体举证责任”——德、日民事证据法研究的实践转向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 胡学军. 法学家. 2012(02)
[5]《民事诉讼法》修订中的举证责任问题[J]. 李浩. 清华法学. 2011(03)
[6]民事判决中的举证责任分配——以《公报》案例为样本的分析[J]. 李浩. 清华法学. 2008(06)
[7]证明责任概念解析[J]. 张卫平. 郑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0(06)
本文编号:3082819
【文章来源】:河北经贸大学河北省
【文章页数】:3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引言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1.2.2 国内研究现状
1.3 研究方法及其创新点
1.3.1 研究方法
1.3.2 创新点
2 具体举证责任和抽象证明责任的概述
2.1 民事诉讼活动证明责任的起源
2.1.1 证明责任的最初含义
2.1.2 辩论原则及其作为证明责任的前提
2.2 具体举证责任和抽象证明责任的概念含义
2.2.1 具体举证责任的概念和含义
2.2.2 抽象证明责任的概念和含义
3 当代中国民事诉讼领域对于证明责任认知的缺陷和改进建议
3.1 民事诉讼法证明责任理论“双重含义说”的欠缺之处
3.1.1 案件事实“模糊不清”与案件事实“真伪不明”相混淆
3.1.2 混淆了抽象证明责任和具体举证责任对于规制当事人举证行为的功能
3.1.3 具体举证责任的承担同抽象证明责任的分配标准区分不明
3.2 司法实践中对于证明责任的认知不足之处
3.2.1 司法审判中证明责任的可操作性不够
3.2.2 对于具体举证责任和抽象证明责任区分不足
3.3 建议将证明责任区分为具体举证责任和抽象证明责任
3.3.1 将证明责任区分可以解决传统证明责任理论同实践证明活动的分歧
3.3.2 将证明责任区分可以提升案件审判结果的公正性和社会满意度
4 将证明责任区分为具体举证责任和抽象证明责任的标准
4.1 根据二者各自适用领域和逻辑结构的不同进行区分
4.1.1 具体举证责任和抽象证明责任二者在适用领域的区分
4.1.2 具体举证责任和抽象证明责任二者在逻辑结构的区分
4.2 根据二者在司法实践中各自的适用对象和功能的不同进行区分
4.2.1 具体举证责任和抽象证明责任二者在司法实践适用对象的区分
4.2.2 具体举证责任和抽象证明责任二者在司法实践中功能的区分
4.3 根据二者在诉讼过程中开始适用和能否解除的不同进行区分
4.4 根据二者在诉讼过程中规制不同的诉讼主体进行区分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证明责任“规范说”理论重述[J]. 胡学军. 法学家. 2017(01)
[2]论具体举证责任与抽象证明责任的二元分立[J]. 胡学军. 厦门大学法律评论. 2014(02)
[3]从“证明责任分配”到“证明责任减轻”——论证明责任理论的现代发展趋势[J]. 胡学军.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3(02)
[4]从“抽象证明责任”到“具体举证责任”——德、日民事证据法研究的实践转向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 胡学军. 法学家. 2012(02)
[5]《民事诉讼法》修订中的举证责任问题[J]. 李浩. 清华法学. 2011(03)
[6]民事判决中的举证责任分配——以《公报》案例为样本的分析[J]. 李浩. 清华法学. 2008(06)
[7]证明责任概念解析[J]. 张卫平. 郑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0(06)
本文编号:308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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