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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问题研究 ——以公安机关为重点分析

发布时间:2021-04-09 02:04
  2012年3月,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此次修改是继1996年对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以来的又一次重大修改。此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中,监视居住成为变动幅度最大的强制措施。立法机关对监视居住进行了修改和重新定位,将其确定为逮捕的替代性措施。与1996年《刑事诉讼法》相比,修改后的监视居住措施在执行方式、适用条件、指定居所范围、法律监督、律师辩护等方面都进行了全新规范,对于完善我国强制措施制度,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同时,监视居住的规定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特别是针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修改,在理论界和实务界都产生了较大争议。本论文写作之前,国内一些学者已经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问题有所研究。所以,笔者在他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进一步探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理论和执法实际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以期抛砖引玉,能够对执法实践活动有所裨益。本文主要有四章,第一章有两节,阐述了监视居住的概念特征、本质属性,由此引申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概念、特征以及“三类犯罪案件”的界定问题。第二章包括两节,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进行了重点解读,把监视居住与非...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市

【文章页数】:3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第一章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概述
    第一节 监视居住概念特征及属性
        一、 监视居住概念特征
        二、 监视居住本质属性
            (一) 监视居住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二) 监视居住是最为严厉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第二节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含义
        一、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概念
        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特性
            (一) 适用条件特殊
            (二) 法律后果特殊
            (三) 适用内容特殊
        三、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涉及“三类犯罪案件”的界定
第二章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解读
    第一节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规定主要变化
        一、 明确了适用范围
        二、 限定了执行场所
        三、 增加了通知家属的规定
        四、 增加了律师辩护的规定
        五、 规定了折抵刑期
        六、 规定了决定机关和执行机关
        七、 明确了法律监督职能部门
        小结
    第二节 与相关措施比较分析
        一、 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比较
        二、 监视居住与拘留、逮捕等羁押性措施比较
        三、 监视居住与“双规”、“两指”措施比较
        四、 监视居住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类似措施比较
        小结
第三章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存在的问题
    第一节 立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 制度设计与立法定位存在抵触
        二、 适用范围条件可能过于宽泛
        三、 部分概念标准模糊
        四、 对执行缺乏全面有效监督
        五、 出现错案适用国家赔偿问题
    第二节 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 无固定住处的认定问题
        二、 指定的“居所”的认定问题
        三、 公安机关警力、经费不足造成执行难度大
        四、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监督措施落实问题
第四章 解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问题对策建议
    第一节 完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立法
        一、 完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法律体系
        二、 严格规范“居所”法律范畴
        三、 充分保障被适用人的人身权利和辩护权利
        四、 严格依法执行和强化监督
        五、 完善对错误决定的救济制度
    第二节 公安机关的应对措施
        一、 完善制度建设提升刑事执法水平
        二、 准确把握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三、 严格依法讯问防止刑讯逼供
        四、 慎重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指定监视居住制度与人权保障研究[J]. 黄旭.  中国科技投资. 2012(30)
[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指定评析——以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为视角[J]. 董海涛.  中国科技投资. 2012(30)
[3]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法律监督初探[J]. 党广锁,赵丽萍.  中国检察官. 2012(19)
[4]监视居住措施及其适用[J]. 李建明,汤茂定.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2(05)
[5]“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法律适用研究[J]. 尹吉.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2(06)
[6]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后刑事警察权与公民权的平衡[J]. 陈卫东.  法学家. 2012(03)
[7]“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立法及实践思考[J]. 朱莹莹.  法制与社会. 2012(17)
[8]《刑事诉讼法》修改专家笔谈[J]. 陈光中,卞建林,陈卫东,宋英辉,李晶.  中国司法. 2012(05)
[9]指定监视居住的制度性思考[J]. 左卫民.  法商研究. 2012(03)
[10]限权与分权:刑事法治视野中的警察权[J]. 陈兴良.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2002(01)



本文编号:3126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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