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出庭法律地位研究
发布时间:2021-04-22 02:15
警察出庭研究已从探讨其"必要性"转为构建出庭规则。警察出庭的权利和义务是实现警察出庭解决专门性问题之功能的保障。警察出庭的证明目的分为证明案件事实和证明证据可靠或侦查活动合法。警察出庭作证陈述对象包括证明案件事实、证明鉴定见可靠和证明证据收集或者侦查程序合法。警察出庭陈述的证明对象决定了警察出庭作证时的身份是类似于证人还是司法鉴定人。现场勘查人员、侦查实验实施者、负责全案分析的侦查人员和侦查机关鉴定人出庭作证时,其法律地位与司法鉴定人类似。履行见证、监督侦查活动的专家出庭作证时其法律权利义务与证人相同。
【文章来源】: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20,33(04)
【文章页数】:9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侦查人员的证人地位[J]. 陈瑞华.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02)
本文编号:3152956
【文章来源】: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20,33(04)
【文章页数】:9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侦查人员的证人地位[J]. 陈瑞华.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02)
本文编号:3152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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