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证据审查体系的层阶化再造——以规范要素的系统性整合为基点
发布时间:2021-05-12 11:52
精密化司法下,趋于理想的认知目标不仅使得认知重心长期在前,同时还阻绝了全新认知场域形成的必要环境,由此便增加了错案发生的几率。在"以审判为中心"的顶层设计理念提出后,开辟新的认知场域成为可能,但对现有规范加以审视后发现,其非但未能以一种合理的理论编排使之串联成一套以实践为面向的证据审查体系,反而存在"误导"倾向。在经由实践至规范再到理论的反思与检审后,能够清楚地察知,实践在对规范的演绎中发生了某些根本性的背离,并因其间所产生的不当联结而加剧了要素自身的"负外部性"。究其根本,是构成证据审查基本理论框架的内容、对象及手段项下均未被嵌入适格的规范要素。因此,科学、有序且以实践为面向的证据审查规范体系便须在要素理论予以悉数廓清的前提下实施再造。
【文章来源】:河北法学. 2020,38(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21 页
【文章目录】:
引言
一、反思:由实践到规范的把脉式问诊
(一)对实践的反思:中国式“精密司法”下的认知缺憾
(二)对规范的反思:粘糅混沌的证据审查体系
1.界限不清的证据“准入”与“评估”机制
2.语义不明的“定案根据”条款
3.悬空设置的证明标准
4.外延泛化的印证规则
二、审视:实践与规范的背离式交互
(一)一知半解的证据法基本概念与层次逻辑
1.证据“三性”的机械式理解
2.两分机制的离散化运用
3.评估内容的顺位颠倒
(二)应对无措的证据评价活动
1.相对粗疏的证据“协调”评价
2.无处安身的证据“冲突”评价
(三)功能异化的“印证”运用
三、梳理:亟待厘清的规范要素及理论联系
(一)证据审查中的基本要素厘定
1.证据属性的内涵廓清———内容与对象的理性衔接
2.“印证”的功能再析———返璞归真的认知工具
3.“排除合理怀疑”的体系定位———贯穿始终的审查手段
(二)要素的理论整合与框架概览
四、再造:刑事证据审查体系的应然化脉络
(一)一幅蓝图:层阶化的证据审查体系
1.层级初窥:两分机制与证据属性的规范化联结
2.脉络尽现:证据审查体系的全貌概览
(二)一种警示:作为前提的配套性条件展示
1.“排除合理怀疑”的体系贯穿性
2.庭前会议的抓手式功用
3.各阶段证明标准的梯度化设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警察诱供:风险因素与防范建议[J]. Saul M.Kassin,Steven A.Drizin,Thomas Grisso,Gisli H.Gudjonsson,Richard A.Leo,Allison D.Redlich,刘超,高原. 证据科学. 2018(06)
[2]探讨“审判之前的审判”模式——以庭前会议中的非法证据排除为切入点[J]. 马明亮,张彭皓.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18(04)
[3]印证:经验法则、证据规则与证明模式[J]. 汪海燕. 当代法学. 2018(04)
[4]审判中心语境下的刑事庭前会议制度新探[J]. 步洋洋. 河北法学. 2018(07)
[5]论诉讼格局更迭背景下的刑辩律师[J]. 陶焜炜.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03)
[6]刑事证明标准“中体西用”立法模式审思[J]. 李训虎. 政法论坛. 2018(03)
[7]印证的功能扩张与理论解析[J]. 吴洪淇. 当代法学. 2018(03)
[8]刑事诉讼法下证据的内涵及性质再论[J]. 刘婉婷,杨瑷华. 河北法学. 2018(06)
[9]刑事证据审查的基本制度结构[J]. 吴洪淇. 中国法学. 2017(06)
[10]我国刑事证明标准印证化之批判[J]. 杨波. 法学. 2017(08)
本文编号:3183364
【文章来源】:河北法学. 2020,38(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21 页
【文章目录】:
引言
一、反思:由实践到规范的把脉式问诊
(一)对实践的反思:中国式“精密司法”下的认知缺憾
(二)对规范的反思:粘糅混沌的证据审查体系
1.界限不清的证据“准入”与“评估”机制
2.语义不明的“定案根据”条款
3.悬空设置的证明标准
4.外延泛化的印证规则
二、审视:实践与规范的背离式交互
(一)一知半解的证据法基本概念与层次逻辑
1.证据“三性”的机械式理解
2.两分机制的离散化运用
3.评估内容的顺位颠倒
(二)应对无措的证据评价活动
1.相对粗疏的证据“协调”评价
2.无处安身的证据“冲突”评价
(三)功能异化的“印证”运用
三、梳理:亟待厘清的规范要素及理论联系
(一)证据审查中的基本要素厘定
1.证据属性的内涵廓清———内容与对象的理性衔接
2.“印证”的功能再析———返璞归真的认知工具
3.“排除合理怀疑”的体系定位———贯穿始终的审查手段
(二)要素的理论整合与框架概览
四、再造:刑事证据审查体系的应然化脉络
(一)一幅蓝图:层阶化的证据审查体系
1.层级初窥:两分机制与证据属性的规范化联结
2.脉络尽现:证据审查体系的全貌概览
(二)一种警示:作为前提的配套性条件展示
1.“排除合理怀疑”的体系贯穿性
2.庭前会议的抓手式功用
3.各阶段证明标准的梯度化设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警察诱供:风险因素与防范建议[J]. Saul M.Kassin,Steven A.Drizin,Thomas Grisso,Gisli H.Gudjonsson,Richard A.Leo,Allison D.Redlich,刘超,高原. 证据科学. 2018(06)
[2]探讨“审判之前的审判”模式——以庭前会议中的非法证据排除为切入点[J]. 马明亮,张彭皓.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18(04)
[3]印证:经验法则、证据规则与证明模式[J]. 汪海燕. 当代法学. 2018(04)
[4]审判中心语境下的刑事庭前会议制度新探[J]. 步洋洋. 河北法学. 2018(07)
[5]论诉讼格局更迭背景下的刑辩律师[J]. 陶焜炜.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03)
[6]刑事证明标准“中体西用”立法模式审思[J]. 李训虎. 政法论坛. 2018(03)
[7]印证的功能扩张与理论解析[J]. 吴洪淇. 当代法学. 2018(03)
[8]刑事诉讼法下证据的内涵及性质再论[J]. 刘婉婷,杨瑷华. 河北法学. 2018(06)
[9]刑事证据审查的基本制度结构[J]. 吴洪淇. 中国法学. 2017(06)
[10]我国刑事证明标准印证化之批判[J]. 杨波. 法学. 2017(08)
本文编号:3183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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