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重大风险”的司法认定
发布时间:2021-07-21 20:30
针对"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是为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有助于将预防为主环保原则落实于诉讼程序。但在司法实践中,作为核心要素的"重大风险"仍存在内涵模糊、认定主体错位、认定路径不清等认定困境。为此,应逐一做以下完善:通过界定基础对象和划定程度要求,进而明确内涵;矫正认定主体,澄清法院是唯一决定性认定主体,但同时为行政机关和专家辅助认定设计制度渠道;最后,还应适宜地构建具体认定路径。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管理. 2020,12(02)CSSCI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引言
1 问题的提出——基于对“云南炼油案”的审视[5]
1.1“重大风险”的内涵模糊
1.2“重大风险”的认定主体错位
1.3“重大风险”的认定路径不清
2 明确“重大风险”的内涵
2.1 界定基础对象
2.1.1 单一基础对象与双重基础对象之争
2.1.2 采纳单一基础对象——环境本身
2.2 划定程度要求
2.2.1 损害后果的严重性——严重或不可逆转
2.2.2 损害发生的可能性——高度盖然性
3 矫正“重大风险”的认定主体
3.1 法院是唯一决定性认定主体
3.2 行政机关、专家辅助法院认定
3.2.1 行政机关辅助法院认定
3.2.2 专家辅助法院认定
4 构建“重大风险”的具体认定路径
4.1 科学探索环境危险标准
4.2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4.3 更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
5 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预防性责任适用规则的优化路径[J]. 董斌. 中国环境管理. 2019(05)
[2]论环境民事诉讼中“重大风险”的司法认定[J]. 于文轩,牟桐. 法律适用. 2019(14)
[3]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救济客体之厘清[J]. 薄晓波.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3)
[4]新时代中国环境资源司法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J]. 吕忠梅. 环境保护. 2018(01)
[5]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程序规则思考[J]. 张旭东.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7(04)
[6]论检察机关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角色与定位——兼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J]. 李艳芳,吴凯杰.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16(02)
[7]利益交错中的环境公益诉讼原理[J]. 肖建国.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16(02)
[8]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救济的实体公益[J]. 竺效.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16(02)
[9]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单一模式及比较视域下的反思[J]. 杜群,梁春艳. 法律适用. 2016(01)
[10]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的思考[J]. 程春明,李蔚,宋旭. 中国环境管理. 2015(06)
本文编号:3295724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管理. 2020,12(02)CSSCI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引言
1 问题的提出——基于对“云南炼油案”的审视[5]
1.1“重大风险”的内涵模糊
1.2“重大风险”的认定主体错位
1.3“重大风险”的认定路径不清
2 明确“重大风险”的内涵
2.1 界定基础对象
2.1.1 单一基础对象与双重基础对象之争
2.1.2 采纳单一基础对象——环境本身
2.2 划定程度要求
2.2.1 损害后果的严重性——严重或不可逆转
2.2.2 损害发生的可能性——高度盖然性
3 矫正“重大风险”的认定主体
3.1 法院是唯一决定性认定主体
3.2 行政机关、专家辅助法院认定
3.2.1 行政机关辅助法院认定
3.2.2 专家辅助法院认定
4 构建“重大风险”的具体认定路径
4.1 科学探索环境危险标准
4.2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4.3 更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
5 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预防性责任适用规则的优化路径[J]. 董斌. 中国环境管理. 2019(05)
[2]论环境民事诉讼中“重大风险”的司法认定[J]. 于文轩,牟桐. 法律适用. 2019(14)
[3]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救济客体之厘清[J]. 薄晓波.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3)
[4]新时代中国环境资源司法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J]. 吕忠梅. 环境保护. 2018(01)
[5]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程序规则思考[J]. 张旭东.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7(04)
[6]论检察机关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角色与定位——兼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J]. 李艳芳,吴凯杰.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16(02)
[7]利益交错中的环境公益诉讼原理[J]. 肖建国.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16(02)
[8]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救济的实体公益[J]. 竺效.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16(02)
[9]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单一模式及比较视域下的反思[J]. 杜群,梁春艳. 法律适用. 2016(01)
[10]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的思考[J]. 程春明,李蔚,宋旭. 中国环境管理. 2015(06)
本文编号:329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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