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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代位析产制度 ——以林建雄与陈雄峰代位析产纠纷上诉案为例

发布时间:2021-09-06 15:18
  代位析产制度是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又一制度,其与代位执行制度可以说是化解司法实践中“执行难”的两条有效路径,它们从不同的角度维护着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但是,代位析产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作用并没有引起我国理论界与实务界对代位析产制度的足够重视,因而并没有太多的学者对其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这就导致了代位析产制度内容的完善与发展处于停滞状态。本文从林建雄与陈雄峰代位析产纠纷上诉案出发,结合案件争议焦点,对代位析产制度及本案焦点涉及的相关的理论知识作出简要的介绍。本文除引言、结语以外,主要包括案情介绍、案件焦点涉及的理论分析、研究结论三个大的部分。第一部分为案情介绍。在该部分中笔者主要是介绍了林建雄与陈雄峰代位析产纠纷上诉案的基本内容,包括原告的诉称、被告的辩称及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两级法院的裁判结果,进而引出本案的案件焦点与分歧意见。本案的主要焦点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认定问题,其次是被告之间对涉讼房屋是否享有共同共有以及被告之间对房屋所有权的约定能否对抗第三人。第二部分为案件焦点涉及的理论分析。该部分为论文的核心。第一个焦点涉及到代位析产制度,笔者从代位析产权的含义、基本特征、适用条件、... 

【文章来源】: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

【文章页数】:3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内容摘要
Abstraet
引言
一、 案情介绍
    (一) 案由
    (二) 基本案情
    (三) 案件焦点与分歧意见
二、 本案的案件焦点的理论分析
    (一) 本案中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1.代位析产权的含义
        2.代位析产权的特点
        3.代位析产权使用的条件
        4.代位析产权与相关权利的辨析
        5.代位析产权诉讼中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
    (二) 被上诉人林建雄与曾庆州之间对涉讼房屋的的共有问题
    (三) 共有人之间对共有物所有权的约定能否对抗第三 人
三、 研究结论
    (一) 本案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认定
    (二) 本案中林建雄与曾庆洲对房屋共有性质的认定
    (三) 共有人之间对共有物所有权的约定能否对抗第三人
    (四) 本案的处理意见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共有中的两个问题——兼谈对《物权法(草案)》“共有”章的一点看法[J]. 张双根.  比较法研究. 2006(02)
[2]“入库规则”:传统的悖离与超越[J]. 张玉敏,周清林.  现代法学. 2002(05)

博士论文
[1]物权公示论[D]. 孙鹏.西南政法大学 2003

硕士论文
[1]物权公示效力研究[D]. 苏姝.华东政法大学 2012
[2]论我国的债权人代位权制度[D]. 马利斌.华东政法大学 2011
[3]我国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研究[D]. 张志权.中国政法大学 2008
[4]物权变动模式研究[D]. 黄慧.中国政法大学 2007



本文编号:3387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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