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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裁量权

发布时间:2021-10-23 23:12
  2017年7月1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2019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采取诉前程序72505件。那么,在通过诉前程序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同时,诉前程序如何选择监督对象、把握内容尺度等目前没有统一标准,自由裁量空间大,需要进一步明确完善。 

【文章来源】:法制博览. 2020,(32)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概述
二、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检察裁量权
    (一)监督对象选择的检察裁量权
    (二)检察建议建议内容的检察裁量权
    (三)潜在办案紧迫性滋生的检察裁量权
    (四)确定回复期限的检察裁量权
    (五)案件办理与当地实情的检察裁量权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行政公益诉讼中检察介入行政裁量权研究[J]. 关保英.  现代法学. 2020(01)
[2]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起诉裁量的类型[J]. 林越坚,娄艳龄,李欢欢.  人民检察. 2019(07)



本文编号:3454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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