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犯罪案件中的品格证据规则研究
发布时间:2021-11-27 22:22
品格证据规则在英美法系国家是一项非常重要又非常复杂的证据规则,在证据法规则体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大陆法系虽然没有在其成文法中规定品格证据规则,但法官在适用品格证据时仍然保持审慎的态度。我国的司法实践同样面临着品格适用问题,但由于立法上缺乏相应的规定,导致了法官在不同案件中对于品格证据的理解、适用千差万别的问题。在此背景下我们有必要充分地研究西方国家品格证据相关理论,吸收其中适合我国的部分,作为构建我国相关规则的借鉴。但品格证据规则涵盖的内容广泛,本文仅以性犯罪案件中的品格证据为研究对象,也作为对当下社会呼吁女性权利保护的一种回应。第一章是品格证据的基本概念和性犯罪案件中的品格证据及品格证据规则概述。品格证据规则是英美法系的特有规则,与证据可采性理论关系密切。证据可采性理论还包括了证据相关性、实质性和证明力等概念,品格证据是否具有可采性需要法官依照是否具有实质性、证明力、证据价值与负面影响孰高的顺序来判断。讨论性犯罪案件中的品格证据时,需要区分为性犯罪案件中的普通品格证据和性品格证据、被告人品格证据和被害人品格证据适用不同的证据规则,前者的证明价值不同、后者被采用的依据不同。性犯罪案...
【文章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7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品格证据可采性判断逻辑
(一)性犯罪案件中的性品格证据规则在英美法系的发展历史美国在1994年之前,证据法关于性犯罪案件中被告人的性品格问题一直适用《联邦证据规则》第404条①的规定,原则上被告人性品格证据和普通品格证据一样不具有可采性。性犯罪案件证据稀缺,很快法官就发现将被告人的性品格证据同普通的品格证据一样被排除适用,1978年以后“强奸盾牌条款”又排除了被害人性品格证据的可采性,性犯罪案件再次成为了审判者的难题。或许是考虑到性品格证据在性犯罪案件中较普通品格证据而言证明价值更高,又或许发现是扩大证据适用范围有利于提高性犯罪案件解决率,1994年美国议会通过了《暴力犯罪控制和法律执行法》,随后联邦议会也颁布了《联邦证据规则》第413至第415条,规定了性犯罪案件中被告人类似性犯罪证据的可采性,尤其是对儿童的性侵害案件。
该规定涉及的证据可分为被害人与被告人实施性行为的证据和被害人与第三人实施性行为的证据。前者的证明价值有限,需要其他证据对补强其证明力。针对后者,我们还可以继续进行细分。第一,证明被害人在当前案件中与第三人发生了性行为的证据,此类证据对证明案件事实有较高的证明价值,为保证控辩双方的对抗能够平等,允许被告提出被害人性品格证据,通过对质考察被害人证言的可信度,此时该性品格证据适用403规则对证据可采性的限制。第二,被害人曾经与第三人发生的性关系与本案涉及的性行为在各方面有着无法用巧合来解释的相似性,此时该性品格证据能够强烈动摇被害人证言的可靠性。第三,被害人曾经与第三人发生过性行为但却自称处女的情况,此时该性品格证据能直接证明被害人证言的不可靠。允许法官依据宪法行使自由裁量权适用被害人性品格证据的“兜底条款”,增加了“强奸盾牌条款”适用的不确定性。“强奸盾牌条款”通常涉及的宪法权利即《宪法第六修正案》规定的被告人享有的辩护权、对质权和诘问权,当排除被害人性品格证据适用涉及侵害被告人的宪法性权利时,“强奸盾牌条款”应当对宪法让步。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强奸案件中证据相关性判断与适用——以品格证据在强奸案件中的运用为视角[J]. 张济坤,刘砺兵. 人民检察. 2017(03)
[2]中国法视野下的品格证据基础理论及发展理路[J]. 袁曙光,张静.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6(03)
[3]论强奸案件被害人品格证据的可采性[J]. 聂朵.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2016(01)
[4]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若干争议问题解析[J]. 宫步坦,刘斯凡.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14(06)
[5]强奸案中品格证据分析[J]. 张平. 法制与经济(上旬). 2014 (06)
[6]美国“强奸盾牌条款”评析[J]. 王禄生. 比较法研究. 2014(03)
[7]美国性品格证据适用规则之借鉴[J]. 王禄生. 法学. 2014(04)
[8]美国“强奸盾牌条款”中“卖淫证据”的适用规则及其启示[J]. 王禄生. 政治与法律. 2013(11)
[9]性犯罪视野中的品格证据研究——以英美法为中心[J]. 杨志. 学术研究. 2013(02)
[10]品格证据在性骚扰民事案件中的运用——美国的立法、判例及启示[J]. 纪格非. 环球法律评论. 2012(04)
博士论文
[1]刑事诉讼对性犯罪被害人的保护研究[D]. 袁锦凡.西南政法大学 2010
本文编号:3523157
【文章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7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品格证据可采性判断逻辑
(一)性犯罪案件中的性品格证据规则在英美法系的发展历史美国在1994年之前,证据法关于性犯罪案件中被告人的性品格问题一直适用《联邦证据规则》第404条①的规定,原则上被告人性品格证据和普通品格证据一样不具有可采性。性犯罪案件证据稀缺,很快法官就发现将被告人的性品格证据同普通的品格证据一样被排除适用,1978年以后“强奸盾牌条款”又排除了被害人性品格证据的可采性,性犯罪案件再次成为了审判者的难题。或许是考虑到性品格证据在性犯罪案件中较普通品格证据而言证明价值更高,又或许发现是扩大证据适用范围有利于提高性犯罪案件解决率,1994年美国议会通过了《暴力犯罪控制和法律执行法》,随后联邦议会也颁布了《联邦证据规则》第413至第415条,规定了性犯罪案件中被告人类似性犯罪证据的可采性,尤其是对儿童的性侵害案件。
该规定涉及的证据可分为被害人与被告人实施性行为的证据和被害人与第三人实施性行为的证据。前者的证明价值有限,需要其他证据对补强其证明力。针对后者,我们还可以继续进行细分。第一,证明被害人在当前案件中与第三人发生了性行为的证据,此类证据对证明案件事实有较高的证明价值,为保证控辩双方的对抗能够平等,允许被告提出被害人性品格证据,通过对质考察被害人证言的可信度,此时该性品格证据适用403规则对证据可采性的限制。第二,被害人曾经与第三人发生的性关系与本案涉及的性行为在各方面有着无法用巧合来解释的相似性,此时该性品格证据能够强烈动摇被害人证言的可靠性。第三,被害人曾经与第三人发生过性行为但却自称处女的情况,此时该性品格证据能直接证明被害人证言的不可靠。允许法官依据宪法行使自由裁量权适用被害人性品格证据的“兜底条款”,增加了“强奸盾牌条款”适用的不确定性。“强奸盾牌条款”通常涉及的宪法权利即《宪法第六修正案》规定的被告人享有的辩护权、对质权和诘问权,当排除被害人性品格证据适用涉及侵害被告人的宪法性权利时,“强奸盾牌条款”应当对宪法让步。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强奸案件中证据相关性判断与适用——以品格证据在强奸案件中的运用为视角[J]. 张济坤,刘砺兵. 人民检察. 2017(03)
[2]中国法视野下的品格证据基础理论及发展理路[J]. 袁曙光,张静.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6(03)
[3]论强奸案件被害人品格证据的可采性[J]. 聂朵.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2016(01)
[4]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若干争议问题解析[J]. 宫步坦,刘斯凡.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14(06)
[5]强奸案中品格证据分析[J]. 张平. 法制与经济(上旬). 2014 (06)
[6]美国“强奸盾牌条款”评析[J]. 王禄生. 比较法研究. 2014(03)
[7]美国性品格证据适用规则之借鉴[J]. 王禄生. 法学. 2014(04)
[8]美国“强奸盾牌条款”中“卖淫证据”的适用规则及其启示[J]. 王禄生. 政治与法律. 2013(11)
[9]性犯罪视野中的品格证据研究——以英美法为中心[J]. 杨志. 学术研究. 2013(02)
[10]品格证据在性骚扰民事案件中的运用——美国的立法、判例及启示[J]. 纪格非. 环球法律评论. 2012(04)
博士论文
[1]刑事诉讼对性犯罪被害人的保护研究[D]. 袁锦凡.西南政法大学 2010
本文编号:352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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