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购买者反垄断民事诉讼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1-12-29 14:14
间接购买者的反垄断民事诉讼是我国反垄断民事诉讼问题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现阶段我国学术界针对诸如是否应当赋予间接购买者以诉讼资格、间接购买者的举证责任等有关问题尚未达成一致,直接导致我国有关间接购买者的反垄断民事诉讼问题的理论研究难以有效指引司法实践。基于此,本文在学习、消化、吸收美国、欧盟成熟的立法及司法实践经验的前提下,对我国间接购买者反垄断民事诉讼法律问题进行分析,以期为完善我国的反垄断法提供理论支撑与智力保障。除引言与结语外,本文共包括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反垄断民事诉讼的法理分析。本部分厘定了间接购买者的基本概念,即在整个产品市场的销售链中,除了处于销售链上游地位与垄断行为实施者形成直接交易关系的直接购买者之外的任何下游购买者,具体包括终端经营者(中间商)和最终的消费者;探寻了间接购买者反垄断民事诉讼的价值,即有效制止违法垄断行为,有益补充反垄断主管机关的执法效果和节约反垄断法实施成本;分析了蕴含在间接购买者反垄断民事诉讼背后的威慑理论和赔偿理论。第二部分,是对我国间接购买者反垄断民事诉讼现状及困境的探讨。本部分深入分析了我国间接购买者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实践第一案——田军...
【文章来源】: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
【文章页数】:5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研究意义
(二)研究综述
(三)研究方法
(四)研究创新
一、间接购买者反垄断民事诉讼的法理分析
(一)间接购买者的法律界定
(二)间接购买者反垄断民事诉讼的功能
(三)间接购买者反垄断民事诉讼的理论基础
二、我国间接购买者反垄断民事诉讼的现状与困境
(一)我国间接购买者反垄断民事诉讼现状分析
(二)我国间接购买者反垄断民事诉讼遭遇的困境
三、间接购买者反垄断民事诉讼困境的成因剖析
(一)我国现处于反垄断法律制度建设的初步发展阶段
(二)我国的反垄断立法工作缺乏实质性内容的创造
(三)间接购买者反垄断民事诉讼问题理论研究的冲突与对立
四、域外间接购买者反垄断民事诉讼的经验与启示
(一)美国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制度与实践
(二)欧盟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制度与实践
(三)域外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五、间接购买者反垄断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
(一)允许垄断行为实施者进行转嫁抗辩
(二)减轻间接购买者的举证责任
(三)允许消费者协会提起反垄断民事诉讼
六、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欧盟反垄断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开示研究[J]. 陈灿祁.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02)
[2]反垄断执行中的间接购买人诉讼研究——论欧盟竞争法私人损害赔偿之诉的新指令[J]. 剌森. 河北法学. 2015(11)
[3]美国联邦反托拉斯法中的三倍赔偿制度及启示[J]. 洪莹莹.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2015(01)
[4]论反垄断民事诉讼中集团诉讼制度之构建[J]. 万宗瓒. 求索. 2014(03)
[5]反垄断法中交易不成损害的可赔偿性[J]. 李俊峰. 现代法学. 2012(04)
[6]反垄断私人诉讼困境与反垄断执法的管制化发展[J]. 李剑. 法学研究. 2011(05)
[7]建立我国反垄断法间接购买者诉讼机制——基于对美欧间接购买者规则的评析[J]. 刘菲. 法制与经济(中旬刊). 2011(05)
[8]美欧反垄断法间接购买者诉讼制度的发展动向及其启示[J]. 王先林,丁国峰. 法治论丛. 2010(01)
[9]美国反垄断法间接购买者原则研究[J]. 何治中. 东方法学. 2008(04)
[10]消费者反垄断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思考[J]. 陈建勋. 法治研究. 2008(05)
硕士论文
[1]反垄断民事诉讼中间接购买者原告资格问题研究[D]. 周秋云.湘潭大学 2013
本文编号:3556288
【文章来源】: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
【文章页数】:5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研究意义
(二)研究综述
(三)研究方法
(四)研究创新
一、间接购买者反垄断民事诉讼的法理分析
(一)间接购买者的法律界定
(二)间接购买者反垄断民事诉讼的功能
(三)间接购买者反垄断民事诉讼的理论基础
二、我国间接购买者反垄断民事诉讼的现状与困境
(一)我国间接购买者反垄断民事诉讼现状分析
(二)我国间接购买者反垄断民事诉讼遭遇的困境
三、间接购买者反垄断民事诉讼困境的成因剖析
(一)我国现处于反垄断法律制度建设的初步发展阶段
(二)我国的反垄断立法工作缺乏实质性内容的创造
(三)间接购买者反垄断民事诉讼问题理论研究的冲突与对立
四、域外间接购买者反垄断民事诉讼的经验与启示
(一)美国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制度与实践
(二)欧盟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制度与实践
(三)域外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五、间接购买者反垄断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
(一)允许垄断行为实施者进行转嫁抗辩
(二)减轻间接购买者的举证责任
(三)允许消费者协会提起反垄断民事诉讼
六、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欧盟反垄断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开示研究[J]. 陈灿祁.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02)
[2]反垄断执行中的间接购买人诉讼研究——论欧盟竞争法私人损害赔偿之诉的新指令[J]. 剌森. 河北法学. 2015(11)
[3]美国联邦反托拉斯法中的三倍赔偿制度及启示[J]. 洪莹莹.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2015(01)
[4]论反垄断民事诉讼中集团诉讼制度之构建[J]. 万宗瓒. 求索. 2014(03)
[5]反垄断法中交易不成损害的可赔偿性[J]. 李俊峰. 现代法学. 2012(04)
[6]反垄断私人诉讼困境与反垄断执法的管制化发展[J]. 李剑. 法学研究. 2011(05)
[7]建立我国反垄断法间接购买者诉讼机制——基于对美欧间接购买者规则的评析[J]. 刘菲. 法制与经济(中旬刊). 2011(05)
[8]美欧反垄断法间接购买者诉讼制度的发展动向及其启示[J]. 王先林,丁国峰. 法治论丛. 2010(01)
[9]美国反垄断法间接购买者原则研究[J]. 何治中. 东方法学. 2008(04)
[10]消费者反垄断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思考[J]. 陈建勋. 法治研究. 2008(05)
硕士论文
[1]反垄断民事诉讼中间接购买者原告资格问题研究[D]. 周秋云.湘潭大学 2013
本文编号:3556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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