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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小额诉讼之一审终审

发布时间:2022-01-04 06:14
  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民众对司法需求的不断增长,小额民事纠纷的数量也迅速增长。由于普通程序为了保障程序正义的价值目标所构建的完善的程序制度,使得法院在面对日益增长的小额案件数量时显示出巨大的压力,并由此导致了诉讼拖延和诉讼成本增加等诸多问题,这是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都面临的司法难题。自上世纪六十年代开始,很多国家和地区开始了“接近正义和司法大众化”的改革,其中很重要的一项措施就是有些国家设立了小额诉讼制度。我国学者对小额诉讼制度的研究始于上个世纪的九十年代。在那个时期,世界上的很多国家和地区的民事诉讼法中都设立了小额诉讼制度。由于小额诉讼制度所具有的独特价值功能,特别是在近些年我国小额民事案件与日俱增的司法现状下,这一具有独特价值功能的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在我国的学术界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青睐。世界上的英、美、法、德、日、韩等国家都设有小额诉讼制度,我国的台湾和香港地区也设有小额诉讼制度。从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司法实践来看,小额诉讼制度的设立在分流案件、缓解司法压力等诸多方面确实展示出了一定的优势并且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就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而言,虽然修订前的民事诉讼法设立了比普通程序相对简化了的简... 

【文章来源】:河南大学河南省

【文章页数】:4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目录
引言
一、 我国小额诉讼制度的立法设计
    (一) 民事诉讼法第 162 条规定的立法分析
        1 .立法模式角度的分析
        2 .程序设计角度的分析
        3 .启动方式角度的分析
        4 .适用范围角度的分析
    (二) 小额诉讼一审终审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
        1 .数额大小的问题
        2 .适用的案件类型问题
        3 .强制适用问题
        4 .程序转换问题
        5 .如何和其他法律规定相协调的问题
二、 对我国小额诉讼一审终审的质疑
    (一) 剥夺当事人的上诉权,不利于当事人权利的保障
    (二) 未规定转换机制,难以应对复杂情况的发生
    (三) 失去法律监督功能,可能降低裁判品质
    (四) 调解制度使一审终审的制度特色并不突出
    (五) 未考虑当事人的心理,预设的价值目标可能落空
三、 国外小额诉讼一审终审的救济机制
    (一) 动议及其特征
    (二) 特殊上诉及其特征
    (三) 裁判异议及其特征
四、 我国设置小额诉讼救济机制的必要性论证
    (一) 额诉讼程序的制度设计存在先天缺陷
    (二) 诉讼效率是追求目标,但司法公正才是根本
    (三) 小额诉讼中法官的素质也是不可忽略的因素
    (四) 理性看待小额诉讼的局限性
五、 小额诉讼救济机制完善的路径选择
    (一) 再审制度不适合作为小额诉讼一审终审的救济机制
        1 .提起方式上的缺点
        2 .审理期限和审级上的缺陷
        3 .审判程序和审判组织上的缺点
    (二) 我国设置一审终审救济机制的构想及理由分析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567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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