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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官自由心证的规范化 ——以民事诉讼证据认证为视角

发布时间:2023-01-08 16:25
  庭审实质化要求举证、质证、认证、裁判结果的形成都基于庭审,认证是证据资料转化为定案证据的桥梁,在证据制度的构建中处于核心环节。认证带有法官强烈的主观色彩,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思维活动,自由心证原则支配着法官的认证活动,正是这一原则赋予了法官自由裁量权,这种自由出于对法官理性的信赖,但是这种自由也是有限度的。在庭审实质化背景下,对这种自由既要保障,以发挥法官在庭审中的优势作用;也需要制约,将心证范围牢牢限定在庭审之内,即,对自由心证进行适当规范化。从案例分析开始,揭示了在民事诉讼这个开放性纠纷机制下,法官的自由心证对证据评价的重要意义。基于民事诉讼的特殊性,这种私权性纠纷涉及面广、地域性强,法官在评价某一证据时不能仅依据证据规则进行证明力有无、强弱的判断,而需要结合日常生活经验进行推理判断,这就是自由心证的意义所在,对其进行规范化是极有必要的。庭审实质化对法官认证提出了新的要求。首先,庭审实质化要求严格控制证据材料进入庭审的量和质,以提高庭审效率和质量。以证据能力规则为中心的证据规则的构建是审判中心的前提,也就是说在庭审中或者最迟在法官开始认证时,证据资料必须是有证据能力的,法官的自由心证... 

【文章页数】:5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民事诉讼中规范法官自由心证的重要性
二、庭审实质化背景下对法官认证的新要求
    (一) 认证的对象应全部来源于庭审
    (二) 法官认证的独立性
三、法官自由心证面临的困境
    (一) 法官认证过程中规则制约强弱失衡
    (二) 法官认证过程中无形制约规范化程度低
    (三) 影响法官主体自由心证的内外因素
四、法官自由心证规范化的落实
    (一) 心证形成前的规范化:提高法官职业化水平
    (二) 心证过程中的规范化:证据规则与经验法则
    (三) 心证结果形成的规范化:判决理由公开与监督救济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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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由心证原则的再认识:制约与保障——以民事诉讼的事实认定为中心[J]. 张卫平.  政法论丛. 2017(04)
[4]民事庭审程序优质化改革的理论与实践[J]. 汤维建.  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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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法官员额制的新问题及其应对[J]. 拜荣静.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02)
[9]司法改革背景下现代法官职位体系之构建——兼论法官制度改革顶层设计的再设计[J]. 刘方勇,刘菁.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01)
[10]事实认定“难题”与法官独立审判责任落实[J]. 佀化强.  中国法学. 2015(06)



本文编号:3728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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