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实务问题研究
本文关键词: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实务问题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2012年我国《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订,在“特别程序”一章增设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担保物权实现程序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但远不能满足司法实践的需求。由于立法的缺陷,造成了司法混乱的局面,严重影响立法目的的实现。本人立足审判实践,以解决司法实务问题为目的,针对司法中遇到的问题,在借鉴其它国家或地区的立法基础上,结合重庆、浙江、江苏、内蒙古等地区法院司法实践,总结出较有说服力的立法举措,积极构建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担保物权实现体系,以期能够让该程序发挥出应有的价值。本文正文共有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担保物权实现制度的概述。该部分追溯担保物权实现制度的立法发展,进而分析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的担保物权实现程序的性质为为非诉程序,并阐述了该程序的价值;第二部分介绍了美国、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对于担保物权实现程序的立法规定,提出应借鉴这些国家对于动产担保物权私力救济的立法模式;第三部分归纳了法院在审理担保物权实现案件时遇到的问题;第四部分就司法实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解决,力图构建较为完善的担保物权实现制度。
【关键词】:担保物权实现 非诉程序 动产担保物权自力救济
【学位授予单位】:内蒙古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D925.1
【目录】:
- 摘要4-5
- Abstract5-9
- 引言9-10
- 一、 我国担保物权实现制度概述10-13
- (一) 担保物权实现制度的立法发展10-11
- (二) 担保物权实现程序的性质11
- (三) 担保物权实现程序的价值11-13
- 1. 有效保障债权人的利益11-12
- 2. 节约司法成本12
- 3. 提高办案效率12-13
- 二、 国外担保物权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立法考察13-18
- (一) 美国13-14
- (二) 德国14
- (三) 我国台湾地区14-15
- (四) 日本15-16
- (五) 域外立法比较及借鉴16-18
- 三、 我国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司法实务问题18-24
- (一) “当事人协议”是否为本程序启动的前置条件不明确18-19
- (二) 建设工程承包人可否作为申请主体各法院意见不同19-20
- (三) 审查标准不统一20
- (四) 诉讼费的收取争议大,做法不统一20-21
- (五) 对管辖异议问题处理方式不同21
- (六) 可否采用公告送达做法不一21-22
- (七) 是否允许鉴定做法不一22
- (八) 是否可以进行调解做法不一22
- (九) 救济程序不完善22-23
- (十) 与涉及担保债务纠纷的确认之诉程序衔接不畅23
- (十一) 与涉及担保债务纠纷的给付之诉程序衔接不畅23
- (十二) 立法仅规定动产担保物权公力救济途径,缺乏自力救济23-24
- 四、 完善我国担保物权实现程序的举措24-34
- (一) 明确“当事人协议”非本程序启动的前置条件24
- (二) 明确建设工程承包人不得作为申请主体24-25
- (三) 明确审查标准25-26
- (四) 明确诉讼费的收取标准26
- (五) 明确该类案件不适用管辖权异议制度26-27
- (六) 明确本程序适用公告送达27-28
- (七) 明确本程序不允许鉴定28
- (八) 明确本程序不适用调解28-29
- (九) 完善救济程序29-30
- 1. 利害关系人应通过申请方式提起29
- 2. 必须通过书面方式29-30
- 3. 对异议进行形式审查30
- 4. 一方提出异议,法院应告知另一方利害关系人30
- 5. 对于当事人异议的审查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采用直接言词方式进行30
- 6. 法院应在受理当事人异议后30内作出裁定30
- 7. 对新裁定不可再提起异议30
- 8. 该程序不适用审判监督程序30
- (十) 理顺本程序与涉及担保债务纠纷的确认之诉程序的衔接30-31
- (十一) 理顺本程序与涉及担保债务纠纷的给付之诉程序的衔接31
- (十二) 允许动产担保物权自力救济31-34
- 结语34-35
- 参考文献35-38
- 致谢38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孙强;论担保物权功能[J];政法论丛;1996年03期
2 秦炳辉;;论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申请、受理与审查[J];山东审判;2013年05期
3 陈海芳;如何依法设定担保物权[J];农村经济与技术;2001年10期
4 胡贵安;论担保物权竞合的法律处置[J];当代法学;2002年02期
5 陈祥健;关于担保物权立法定位的争议与思考[J];东南学术;2003年06期
6 彭志杰;论担保物权竞合的实现[J];兰州学刊;2003年04期
7 马旭东;试论约定担保物权的流通性[J];青海民族学院学报;2003年04期
8 邓平平,袁立光;担保物权独立性考察[J];湘潭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04期
9 方源;学术的沉淀 理论的飞越——评《担保物权法比较研究》[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02期
10 杨宏芹,吕鸣;论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间[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年03期
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3条
1 张红生;;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的规则构建与完善——以H市辖区基层法院为视角[A];全国法院第25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公正司法与行政法实施问题研究(上册)[C];2013年
2 王明华;;另行提起普通诉讼还是执行异议之诉——新《民事诉讼法》担保物权实现程序中被申请人实体异议之处理与救济[A];全国法院第25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公正司法与行政法实施问题研究(上册)[C];2013年
3 罗_g;;税收优先权与担保物权之冲突——以《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5条的解释为核心[A];财税法论丛(第5卷)[C];2004年
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凌蔚 邱小华;佛山禅城:庭前调处实现担保物权案[N];人民法院报;2013年
2 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 黄志雄;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执行救济[N];人民法院报;2013年
3 高民智;关于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程序的理解与适用[N];人民法院报;2012年
4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农信联社 朱德良;农信社启用担保物权实现特别程序好处多[N];中国农村信用合作报;2013年
5 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检察院 叶梅 乙增武;实现担保物权案当事人可举证[N];检察日报;2013年
6 本报记者 王菁菁;部分地区实现担保物权走特别程序[N];中国商报;2013年
7 刘法成;担保物权实现程序探讨[N];江苏法制报;2013年
8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徐双桂 揭春龙;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十个问题[N];人民法院报;2013年
9 陶恒河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担保物权行使具有期限限制[N];人民法院报;2014年
10 谭艳芳;本案能否启动担保物权程序[N];江苏法制报;2014年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吕辉;实现担保物权非讼程序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4年
2 徐洁;担保物权功能论[D];西南政法大学;2004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杨加齐;担保物权实现程序问题研究[D];内蒙古大学;2015年
2 勾通;我国担保物权实现程序的完善[D];辽宁大学;2015年
3 吴晓君;动产担保物权竞合效力问题研究[D];上海师范大学;2015年
4 何欢;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研究[D];内蒙古大学;2015年
5 徐世春;论担保物权的实现程序[D];山东大学;2015年
6 雷莹;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5年
7 李志广;实现担保物权程序规范化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5年
8 吴楠楠;论流担保条款在我国的应然取向[D];华东政法大学;2015年
9 汤光辉;动产担保物权叠加及优先次序研究[D];南京财经大学;2015年
10 张晓卫;我国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程序研究[D];内蒙古大学;2015年
本文关键词: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实务问题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376221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susongfa/3762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