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事诉讼视域下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适用研究
发布时间:2024-02-23 12:27
我国民事执行中"执行难"和"执行乱"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而严重影响着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这主要是因对民事执行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而引起的。为此,新《民事诉讼法》第235条以基本法律形式确立了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的监督权。但新民诉法及新的司法解释还未对监督原则、方式及具体保障机制等作出规定。在实践中如何适用新民诉法对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规定又是一个新问题。因此,本文认为执行检察监督应该注重与执行救济制度的配合适用,应当以依法、有限监督为适用原则,以"执行乱"为监督对象、"执行难"为协助对象,以检察建议的方式进行监督来解决我国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文章页数】:3 页
本文编号:3907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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