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对海事调查工作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4-04-27 22:58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对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的复函明确了海事调查结论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结束了长期以来关于海事调查结论是否可诉的争论,同时也给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工作带来深远影响。梳理可诉的海事调查结论和法院对海事调查结论审查的内容,分析行政诉讼对海事调查工作的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建议,旨在帮助法官、海事调查人员相互理解,共同促进海事调查及海事审判工作健康发展。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前言
二、海事调查结论被行政诉讼的趋势
三、行政诉讼中如何审查海事调查结论
(一)可诉的海事调查结论
(二)法院对事故调查结论审查的内容
四、行政诉讼对海事调查工作的影响
(一)积极影响
(二)消极影响
五、相关建议
六、结语
本文编号:3965824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前言
二、海事调查结论被行政诉讼的趋势
三、行政诉讼中如何审查海事调查结论
(一)可诉的海事调查结论
(二)法院对事故调查结论审查的内容
四、行政诉讼对海事调查工作的影响
(一)积极影响
(二)消极影响
五、相关建议
六、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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