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益诉讼“等外”刍议
发布时间:2024-05-11 10:28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即为《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4款"等"外适用提供了政策依据。从法律条文的立法结构来看,《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4款属于例示式规范,"等"表示列举未尽;未列举的"等外"事项按照同类规则必须与"等内"事项属于"同类"。但因第25条第4款概括语与列举项的文字含义以及列举项之间的关系过于模糊,致使同类规则无法运用。通过法意解释,可以归纳出列举项以及"等外"事项的共同意义。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一、行政公益诉讼立法模式
二、例示式规范与同类规则
三、行政公益诉讼条文“等”的解释方法
四、行政公益诉讼“等内”“等外”的“共同元素”
结语
本文编号:3969831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一、行政公益诉讼立法模式
二、例示式规范与同类规则
三、行政公益诉讼条文“等”的解释方法
四、行政公益诉讼“等内”“等外”的“共同元素”
结语
本文编号:3969831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susongfa/39698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