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新闻报道的原则——基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视角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4-06-08 05:49
目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已经在我国建立。在这种情况下,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该如何报道?笔者认为,"逢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就报"、"逢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不报"的操作方法都是不可取的。在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新闻报道中,新闻媒体应当从报道的目的出发,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在过程中,秉承有限度的信息披露,坚持适度报道原则;恪守法治精神,坚持无罪推定的原则,从而取得传播效果与犯罪预防的双赢。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报道的案件选取应进行必要的目的考量,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
二、公开的案情应当有必要的限度,坚持适度报道原则
三、法治精神应当是报道的底线,坚持无罪推定原则
本文编号:399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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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道的案件选取应进行必要的目的考量,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
二、公开的案情应当有必要的限度,坚持适度报道原则
三、法治精神应当是报道的底线,坚持无罪推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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