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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官职务犯罪异地管辖的法律规制

发布时间:2025-02-11 21:07
  本文首先对高官职务犯罪案件异地管辖运行状况进行梳理,总结实践中各机关的操作程序,进而提出在各阶段存在问题。由于高官往往具有党员的身份,因此纪委往往会在诉前提前介入案件的调查处理,利用“双规”控制高官,这将导致案件处理的政治挂帅,以及由于“双规”收集了绝大部分的案件关联证据,将导致检察院立案侦查职能的势微,不利于其行使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而在立案侦查阶段,由于刑诉法并未对检察院立案侦查管辖就级别和地域角度做出规定,导致实践中检察院立案侦查管辖是以法院的审判管辖为参照标准确定,既然在刑诉法上没有检察院立案侦查管辖的级别和地域管辖的规定,那么检察院指定异地立案侦查管辖便存在非法嫌疑,而且立案侦查作为独立于审判的程序阶段,以审判管辖为参照标准的做法也不妥当;在审判阶段,虽然刑诉法第26条对指定异地审判做出了规定,但是相关法条却较为笼统,赋予了法院极大的指定权,在实践中出现了随意指定的现象,这与程序法定原则背道而驰。针对上述存在问题,笔者分别提出纪委案件移送时间点的改善,并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后,为确保案件的顺利办理,可以由纪委派员进驻检察院自侦部门协助侦查;刑诉法管辖一章增加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立案侦查...

【文章页数】:3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目录
1 绪论
    1.1 研究目的
    1.2 研究意义
    1.3 国内研究状况和发展趋势
        1.3.1 高官职务犯罪异地管辖的运行状况
        1.3.2 指定异地审理的必要性
        1.3.3 指定异地审理的缺陷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1.5 创新之处
    1.6 核心概念界定
2 高官职务犯罪异地管辖存在的问题
    2.1 纪委提前介入的政治挂帅及对证据的垄断
    2.2 刑诉法关于立案侦查阶段级别和地域管辖的缺失
    2.3 指定异地审判规定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
3 指定异地管辖存在问题的原因
    3.1 高官的党员身份和纪委“双规”的使用导致案件政治挂帅及检察院的势微
    3.2 造成立案、侦查管辖规定缺失现象的原因
    3.3 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缺乏针对指定异地审判的详细规定
4 完善高官职务犯罪异地管辖制度的建议
    4.1 加强纪委和检察院在调查取证阶段的信息交流
    4.2 刑诉法中增加检察院立案、侦查管辖的规定
    4.3 构建检察院和法院建指定管辖的申请、审查机制
    4.4 细化指定管辖内容
结语
参考文献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及科研成果
致谢



本文编号:403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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