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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被追诉人财产权保障机制研究

发布时间:2017-06-08 21:03

  本文关键词:刑事被追诉人财产权保障机制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财产权作为公民基本权利之一,与生命权、自由权一同被视为公民最重要的私有权利,为各国宪法所保护。我国宪法明确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等内容予以规定,作为“应用宪法”的刑事诉讼法也将人权保障作为刑事诉讼的价值目标之一。在重视人权保障,尤其是公民财产权受到日益关注的今天,对公民财产权进行保障理应受到更多重视。财产权作为被追诉人的基本人权之一,应当受到刑事诉讼法的保障。刑事诉讼活动为了达到控制犯罪的目的,必然要对财产权进行干预,而出于人权保障的目的,财产权又必然要受到法律的保护。刑事诉讼的重要使命在于实现国家刑罚权,属于一种以刑罚权的实现为目的的国家活动。被追诉人在刑事诉讼中面对的是行使国家权力的追诉机关,国家权力天然的扩张性和被追诉人地位的弱势性导致被追诉人的财产权极易受到侵害。在刑事诉讼中,涉及被追诉人财产权内容的主要包括刑事搜查、扣押等限制财产权侦查措施、取保候审保证金制度、涉案财物的处理以及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等,这些问题不仅影响案件判决的执行以及诉讼效果,而且直接涉及被追诉人的基本人权。但是我国刑事诉讼理论研究传统上主要关注被追诉人人身权保障,对财产权保障问题较少涉及,虽然2012年《刑事诉讼法》对被追诉人财产权保障问题做出了一些回应,但是仍然问题突出,没有实质性的进步。我国刑事诉讼立法对被追诉人的财产权保障问题关注度不够,导致相关的制度与程序匮乏,刑事诉讼司法实践中相关国家机关漠视被追诉人财产权问题,严重侵犯被追诉人的财产权。本文从刑事被追诉人财产权保障的基本理论出发,对我国刑事被追诉人财产权保障现状进行考察和分析,总结我国被追诉人财产权保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分析西方法治国家为切实保障被追诉人的财产权,已经在刑事诉讼中构建起的制度体系。在从权力到权利的渐进式转型思想的指导下,通过全面地了解和把握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下被追诉人财产权保障的真实情况和现实问题,提取域外刑事诉讼保障被追诉人财产权的普适性理念、原则和制度,结合我国基本国情借鉴域外经验,对我国刑事诉讼被追诉人财产权保障的相关程序和机制进行针对性的改造和完善,以期对被追诉人财产权保障这一理论问题的研究起到添砖加瓦的作用。文章主要分为以下四章内容:第一章为刑事被追诉人财产权保障概述。本章首先对被追诉人财产权保障的涵义进行界定,包括财产权相关概念及其厘清、被追诉人财产权的内容、被追诉人财产权的特征三部分内容。在对四组概念进行厘清的基础上界定被追诉人财产权的概念属性,属于对财产的权利、公法上的财产权利、私有财产权利。被追诉人财产权的内容根据客体的不同而不同,分为犯罪之物、证据之物、保全之物。被追诉人财产权的特征包括固有性、特定性、防御性。其次,分析被追诉人财产权保障的理论基础,主要从“天赋人权”的自然权利理论、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冲突与平衡以及“相对合理主义”司法改革模式三个方面展开论述,根据英国思想家洛克的劳动价值理论,劳动产生私有财产,财产权与生命权、自由权共同属于天赋权利,政府应当予以保护。又因为政府的权力具有天然的扩张性,所以必须对政府权力进行限制,这就是洛克的有限政府理论。第二章为我国刑事被追诉人财产权保障现状。本章首先概述我国2012年《刑事诉讼法》对刑事诉讼被追诉人财产权保障问题做出的初步回应,2012刑诉法第115条规定了被追诉人财产权受到侵害可以向相关机关申诉控告,从而确立了投诉处理机制。第234条规定了人民法院的判决应当对涉案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从而确定了涉案财物最终处置的司法化途径。在第五编特别程序中规定了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虽然该程序的重点在于对被害人合法权利、国家财产权利的保障,但是这种司法化程序对于保护被追诉人财产权也有一定助益。其次,我国刑事诉讼被追诉人财产权保障仍存在立法缺失,主要有对物的强制措施概念体系尚未建立、限制财产权侦查措施缺乏有效的司法控制、赃款赃物的认定和处置程序不完善、缺乏被追诉人财产权受侵害的救济机制这四个方面。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未将限制财产权的侦查措施归入强制措施体系,这些措施的启动完全由侦查机关自行决定,缺少司法控制,这就导致司法实践中侦查机关任意启动搜查、扣押等侦查措施,严重威胁被追诉人的财产权。同理,在经过程序分流没有进入法院审判程序的案件中,涉案财物往往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自行处理,这就导致司法实践中存在财物的不返还、延迟返还等问题。在被追诉人的财产权受到公权力侵害后,司法救济途径欠缺,尽管可以提起国家赔偿,但是该实体性赔偿机制也存在较多问题,需予以完善。最后,运用实证分析的方法,对侵犯被追诉人财产权问题进行实例分析,从侵犯财产权案件高发的宏观环境入手,着重分析吴英案涉案财物处置存在的问题,包括涉案财物处置非司法化和被追诉人知情权缺位。第三章为域外刑事被追诉人财产权保障的借鉴。本章首先对美国、英国、德国的刑事被追诉人财产权保障主要制度进行考察和分析,主要分析了英美两国的搜查、扣押、保释制度中对被追诉人财产权保障的制度设计以及德国搜查、扣押制度和紧急搜查的问题和改进。然后对域外刑事被追诉人财产权保障制度进行总结和归纳,提取出司法审查制度和司法令状制度值得我国借鉴,但并不意味着可以照搬这两个制度,而是应当将这两个制度所体现的“法律至上”理念和“权力制衡”观念进行引入和贯彻,结合我国的司法实际和具体国情进行本土化的制度设计。例如我国借鉴司法审查制度,但是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法院作为司法审查的主体可行性存在问题,而让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院成为审查主体不失为当下一良策,这虽与西方严格意义上的司法审查制度不一致,但是“法律至上”和“权力制衡”的理念还是得到了贯彻。第四章为完善我国刑事被追诉人财产权保障的构想。本章从宏观层面的基本原则构建和微观层面的具体机制完善两个方面进行阐述。宏观层面的基本原则从正当程序原则、比例原则、权利救济原则入手,在分析各个原则的基本内涵和要求的基础上,论述各个原则对我国刑事被追诉人财产权保障的指导作用。例如正当程序原则的内涵包括程序法定与程序正义,这就要求我国刑事诉讼中对物的强制措施应当法定化和去行政化。比例原则包括适当性、必要性、狭义比例原则三方面内涵,它要求我国刑事诉讼中不能任意扩大强制的范围以及不能收取过高的保证金。微观层面的具体程序设计,主要从将对物的强制措施归入强制措施体系中、确立对物的强制措施的准司法审查机制、细化与完善赃款赃物的认定与处置机制、建立被追诉人财产权受侵害之救济机制这四个方面展开论述。将对物的强制措施纳入强制措施体系中,并不是必须马上在立法体例上将对物的强制措施从侦查一章中拉出放入强制措施一章中,为了维护法律的稳定性,可以先进行具体措施的完善,待条件成熟时再进行立法体例上的修改。确立对物的强制措施的准司法审查机制,要进行细致的制度设计,包括审查的部门、内容、期限、救济手段等内容。细化与完善赃款赃物的认定与处置机制,要秉持“无脏推定”的原则,未经法院判决,任何涉案财物都不应当被认定为赃款赃物,任何机关也不能擅自予以处理。建立被追诉人财产权受侵害之救济机制,通过完善事中救济和事后救济中的国家赔偿这一实体性救济机制和建立程序性制裁这一程序性救济机制来完善和畅通被追诉人的司法救济途径。
【关键词】:刑事诉讼 被追诉人 财产权保障 机制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5.2
【目录】:
  • 摘要2-6
  • Abstract6-12
  • 导言12-20
  • 一、问题的提出12
  • 二、研究的价值及意义12-13
  • 三、文献综述13-17
  • 四、主要研究方法17-18
  • 五、论文结构18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18-20
  • 第一章 刑事被追诉人财产权保障概述20-28
  • 第一节 刑事被追诉人财产权涵义20-24
  • 一、财产权相关概念之厘清20-22
  • 二、被追诉人财产权的内容22-23
  • 三、被追诉人财产权的特征23-24
  • 第二节 刑事被追诉人财产权保障的理论基础24-28
  • 一、“天赋人权”的自然权利理论24-25
  • 二、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冲突与平衡25-26
  • 三、“相对合理主义”司法改革模式26-28
  • 第二章 我国刑事被追诉人财产权保障现状28-42
  • 第一节 刑诉法对被追诉人财产权保障的初步回应28-31
  • 一、确立财产权侵害之投诉处理机制28-29
  • 二、设立违法所得之特别没收程序29-30
  • 三、规定财物最终处置之司法化途径30-31
  • 第二节 我国刑事被追诉人财产权保障的立法缺位31-36
  • 一、对物的强制措施概念体系尚未有效建立32-33
  • 二、限制财产权侦查措施缺乏有效司法控制33-34
  • 三、赃款、赃物缺乏完善的认定和处理程序34-35
  • 四、缺乏被追诉人财产权受侵犯之救济机制35-36
  • 第三节 我国刑事被追诉人财产权保障的实践缺憾36-42
  • 一、侵犯财产权案件高发态势37-38
  • 二、吴英案涉案财产处置问题38-42
  • 第三章 刑事被追诉人财产权保障的域外借鉴42-50
  • 第一节 域外刑事被追诉人财产权保障制度考察42-46
  • 一、英国刑事被追诉人财产权保障主要制度42-43
  • 二、美国刑事被追诉人财产权保障主要制度43-45
  • 三、德国刑事被追诉人财产权保障主要制度45-46
  • 第二节 我国刑事被追诉人财产权保障的域外借鉴46-50
  • 一、司法审查制度的理念引入46-48
  • 二、司法令状制度的观念贯彻48-50
  • 第四章 我国刑事被追诉人财产权保障的完善构想50-64
  • 第一节 刑事被追诉人财产权保障的基本原则50-56
  • 一、正当程序原则50-52
  • 二、比例原则52-54
  • 三、权利救济原则54-56
  • 第二节 刑事被追诉人财产权保障的机制构建56-64
  • 一、将对物的强制措施纳入强制措施体系中56-57
  • 二、确立对物的强制措施的准司法审查机制57-58
  • 三、细化与完善赃款赃物的认定与处置机制58-60
  • 四、建立被追诉人财产权受侵害之救济机制60-64
  • 结语64-65
  • 参考文献65-69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69-70
  • 后记70-71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蒋永甫;;财产权与有限政府——洛克政治哲学的内在逻辑[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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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43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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