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庭审中心主义
发布时间:2017-07-27 14:07
本文关键词:论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庭审中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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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些年,我国开始了庭审中心主义的研究,因为在这方面的研究起步比较晚,相关的理论还比较缺乏,而且在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上对庭审中心主义的不够重视,程序规则上有疏漏、规定的内容过于宽泛、在实践上缺乏靠操作性,使得我国在庭审制度法律规制方面落后于其他国家。我国采用庭审中心主义理念对刑事程序的影响,此种理念下推动侦查模式的变革,是当事人主义的产物,能够保障庭审程序的实质化,贯彻了言词性、直接性、对抗性的原则,贯彻审判中心主义,以实现审判的公正。通过研究日本的起诉状一本主义,可以发现这项制度最突出的特点就是防止法官先入为主的预断。但是这项制度还仍有诸多不足之处,于是日本的立法机构通过制定和完善重要法律的相关条款。建立了庭前的会议制度,庭审前的法官不能担任庭审时的法官。本篇论文共四章的内容,其中第一部分以介绍庭审中心主义的概念和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为主要内容。第二部分介绍了我国的分析司法实践上庭审虚化所造成的问题。第三部分是研究国外对庭审中心主义的建设进行利弊分析,结合我国的现实状况,提出相关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刑事诉讼 庭审中心主义 审判中心主义 证据开示制度
【学位授予单位】:青岛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5.2
【目录】:
- 摘要2-3
- Abstract3-6
- 引言6-7
- 第一章 庭审中心主义的理论基础7-11
- 1.1 探析庭审中心主义的概念7-8
- 1.2 庭审中心主义的实质意义8-11
- 1.2.1 审判中心主义是庭审中心主义的前提8-9
- 1.2.2 庭审中心主义刑事诉讼的目的9-10
- 1.2.3 庭审是审判的核心10-11
- 第二章 国外有关保障庭审中心主义的立法与措施11-19
- 2.1 日本的起诉状一本主义11-13
- 2.2 英美法系的庭审中心主义13-19
- 2.2.1 庭审程序的决定性作用13
- 2.2.2 直接言辞原则13
- 2.2.3 英美法系庭审中进行的陪审制13-15
- 2.2.4 国外的庭前准备程序15-19
- 第三章 对于我国庭审虚化的现状和原因分析19-27
- 3.1 侦查中心主义的诉讼模式20-22
- 3.2 案卷中心主义的审理模式22-24
- 3.3 下级服从上级的决策模式24-26
- 3.4 法院行使执行权的压力26-27
- 第四章 完善我国庭审中心主义的建议27-34
- 4.1 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27-28
- 4.2 庭审之前的准备程序28-30
- 4.3 推进全案卷宗移送制度的改革,庭审中体现直接言辞原则。30-31
- 4.4 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31-34
- 结语34-35
- 参考文献35-36
- 攻读学位期间研究成果36-37
- 致谢37-38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吴丹红;证人权利保障论纲[J];金陵法律评论;2003年01期
,本文编号:581771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susongfa/5817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