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标的理论的新范式——“相对化”与我国民事审判实务
发布时间:2017-08-08 16:34
本文关键词:诉讼标的理论的新范式——“相对化”与我国民事审判实务
【摘要】:民诉法学界一直尝试从大陆法系关于诉讼标的的不同学说中择取其一作为基准,统一且固定不变地适用于诉讼程序各领域,并用以解决诉讼法学上的诸多重大问题。但这种"一体化"或"体系性"研究范式不仅未达到学理上的预设目标,更难以回应实务上多义甚至"无序"的概念使用。受域外理论发展、民诉法规范修改及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等因素的促动,有必要向"相对化"或"指示性"的新研究范式转换。在此前提下,应当对实务上诉讼标的的使用方法及其在具体程序场景中的含义进行整理与辨析,并围绕相关民诉法规范条文展开解释论作业,建构一种可为理论界与实务界所用的、用以限制裁量权滥用的"相对的诉讼标的"理论框架。
【作者单位】: 清华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诉讼标的 诉讼系属 重复起诉 一事不再理
【分类号】:D925.1
【正文快照】: 引言作为识别或把握当事人攻击防御、法院审理判决之对象的概念,“诉讼标的”自引入我国以来,一直占据民诉法学研究的中心位置。为数众多的学者通过对大陆法系旧说、新说等的梳理与甄别,试图从中择取一种能贯穿诉讼全过程的学说,作为统一且固定不变的基准适用于法院管辖、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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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64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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