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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应成为大学通识教育的核心课程——从“国家宪法日”的设立说起

发布时间:2021-03-15 09:54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意识的前提是树立宪法意识。宪法意识是公民法治素养的应有之义,宪法教育是公民教育的核心内容。将宪法学纳入大学通识教育的核心课程体系,不仅可以让学生深刻理解自身的行宪护宪主体地位,而且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宪法意识和宪法思维,促进全社会宪法认同的形成。开展宪法学课堂教学,首先应从讲授和解读宪法文本开始。 

【文章来源】: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34(05)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缘起
二、“平易近人”的宪法学:人性尊严之学
三、宪法学作为大学通识教育的核心课程: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
四、宪法学课堂教学的开展:从讲授宪法文本开始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立法者的审慎义务:宪法商谈下的利益均衡——以哈贝马斯的法律商谈理论为分析框架[J]. 戴激涛.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05)
[2]宪法实施靠谁?——论公民行宪的主体地位[J]. 张千帆.  比较法研究. 2014(04)
[3]宪法与社会共识:从宪法统治到宪法治理[J]. 韩大元.  交大法学. 2012(01)
[4]论宪法关系[J]. 戚渊.  中国社会科学. 1996(02)



本文编号:3083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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