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受教育权利的国家义务
发布时间:2021-05-16 18:04
基本权利的国家义务是宪政的产物,体现着公民与国家关系的基本形态。现代公法确立的公民第一性、国家第二性取向,表明了公民与国家关系的变化过程,由此公民受教育权利的享有和国家对其承担的义务构成了公民与国家宪法关系的主要内容。在我国现行的宪法体制下,与基本权利对应的国家义务并不直接取决于权利主体的主张,在很多情况下缺乏必要的法律监督。为此可以从基本权利的功能出发,从尊重、保护和给付三种不同的国家义务类型来构建受教育权利的国家义务体系。国家教育义务的不适当履行或不作为对受教育权利可能造成侵害,因此在确立受教育权利的国家义务时,应建立国家义务遭到违反时的受教育权利救济机制。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学刊. 2018,(01)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受教育权利的功能及其对应的国家义务
二、受教育权利的国家尊重义务
(一) 国家尊重义务的内涵
(二) 受教育权利国家尊重义务的内容
1. 尊重个人的教育选择权利
2. 尊重学习者的自主学习权利
3. 尊重学生个性的自由发展权利
4. 尊重教育平等
5. 尊重教学自由
6. 尊重民间教育权
三、受教育权利的国家保护义务
(一) 国家保护义务的内涵
(二) 受教育权利国家保护义务的内容
1. 受教育权利的立法保护
2. 受教育权利的行政保护
3. 受教育权利的司法保护
四、受教育权利的国家给付义务
(一) 国家给付义务的内涵
(二) 受教育权利国家给付义务的内容
1. 物质性给付
2. 服务性给付
3. 制度性给付
五、受教育权利的救济机制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基本权利的社会功能[J]. 李忠夏. 法学家. 2014(05)
[2]论受教育权的国家给付义务[J]. 莫静. 现代法学. 2014(03)
[3]基本权利的国家义务体系[J]. 龚向和,刘耀辉.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0(01)
[4]论受教育权的国家保护义务[J]. 陈俊杰. 西部法学评论. 2008(06)
[5]走出违宪审查的困惑——对青岛三名考生状告教育部一案的思考[J]. 耿焰. 中国律师. 2001(12)
本文编号:3190149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学刊. 2018,(01)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受教育权利的功能及其对应的国家义务
二、受教育权利的国家尊重义务
(一) 国家尊重义务的内涵
(二) 受教育权利国家尊重义务的内容
1. 尊重个人的教育选择权利
2. 尊重学习者的自主学习权利
3. 尊重学生个性的自由发展权利
4. 尊重教育平等
5. 尊重教学自由
6. 尊重民间教育权
三、受教育权利的国家保护义务
(一) 国家保护义务的内涵
(二) 受教育权利国家保护义务的内容
1. 受教育权利的立法保护
2. 受教育权利的行政保护
3. 受教育权利的司法保护
四、受教育权利的国家给付义务
(一) 国家给付义务的内涵
(二) 受教育权利国家给付义务的内容
1. 物质性给付
2. 服务性给付
3. 制度性给付
五、受教育权利的救济机制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基本权利的社会功能[J]. 李忠夏. 法学家. 2014(05)
[2]论受教育权的国家给付义务[J]. 莫静. 现代法学. 2014(03)
[3]基本权利的国家义务体系[J]. 龚向和,刘耀辉.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0(01)
[4]论受教育权的国家保护义务[J]. 陈俊杰. 西部法学评论. 2008(06)
[5]走出违宪审查的困惑——对青岛三名考生状告教育部一案的思考[J]. 耿焰. 中国律师. 2001(12)
本文编号:3190149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anfalw/31901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