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新《立法法》中设区的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开始与完善
发布时间:2021-06-24 15:27
2015年修正的新《立法法》对我国施行了近30年的地方立法体系进行了重大修改,其中,全面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作为本次修改的重点内容之一,一经公布即引起了广泛的争议。针对舆论提出的部分城市立法水平、能力和需求不足以支持其科学合理行使地方立法权的担忧,新法特别规定了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新获得立法权的设区的市开始制定立法的时间享有决定权。但是法律公布后,省、自治区在具体行使该项权力时的实际情况到底如何,应当是我们重视的问题。本文梳理了我国中央和地方立法体系的发展过程和新法修改涉及的争议点,并列举了中东部和西部省份在实践中的具体事例,最终提出了促进新获得立法权的设区市科学立法的建议。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2017,(07)
【文章页数】:3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设区的市开始立法的确定与筹备——以《立法法》第72条第4款为中心的分析[J]. 郑磊. 学习与探索. 2016(07)
[2]论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限——基于《立法法》的梳理与解读[J]. 陈国刚. 学习与探索. 2016(07)
[3]关于设区的市立法权的若干思考[J]. 汪俊英. 学习论坛. 2016(03)
[4]全面贯彻实施修改后的立法法——在第二十一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上的总结[J]. 李适时. 中国人大. 2015(21)
[5]论设区的市的立法权:权限范围与权力行使[J]. 程庆栋. 政治与法律. 2015(08)
[6]对新《立法法》地方立法权改革的冷思考[J]. 郑毅. 行政论坛. 2015(04)
[7]《立法法》对设区的市一级地方立法制度的重大修改[J]. 王正斌. 中国法律评论. 2015(02)
[8]地方立法主体扩容:现实需求与面临挑战[J]. 马英娟.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03)
[9]2015年《立法法》修改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J]. 武增. 中国法律评论. 2015(01)
[10]地方立法权扩容:放与限的博弈[J]. 阿计. 公民导刊. 2014(11)
本文编号:3247354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2017,(07)
【文章页数】:3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设区的市开始立法的确定与筹备——以《立法法》第72条第4款为中心的分析[J]. 郑磊. 学习与探索. 2016(07)
[2]论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限——基于《立法法》的梳理与解读[J]. 陈国刚. 学习与探索. 2016(07)
[3]关于设区的市立法权的若干思考[J]. 汪俊英. 学习论坛. 2016(03)
[4]全面贯彻实施修改后的立法法——在第二十一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上的总结[J]. 李适时. 中国人大. 2015(21)
[5]论设区的市的立法权:权限范围与权力行使[J]. 程庆栋. 政治与法律. 2015(08)
[6]对新《立法法》地方立法权改革的冷思考[J]. 郑毅. 行政论坛. 2015(04)
[7]《立法法》对设区的市一级地方立法制度的重大修改[J]. 王正斌. 中国法律评论. 2015(02)
[8]地方立法主体扩容:现实需求与面临挑战[J]. 马英娟.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03)
[9]2015年《立法法》修改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J]. 武增. 中国法律评论. 2015(01)
[10]地方立法权扩容:放与限的博弈[J]. 阿计. 公民导刊. 2014(11)
本文编号:3247354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anfalw/32473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