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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解释程序法》(专家建议稿)研究

发布时间:2021-07-14 23:56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法律的法律,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这是宪法给人的直观印象。但是,宪法的内涵绝不止于此,维护宪法法律秩序,限制公权力,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才是宪法精神的精髓。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进步,宪法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这已经成为党和国家治国理政的观念共识。但是,正如哈佛大学法学院劳伦斯?却伯教授所言:“宪法是一个无穷无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语言。”宪法文字虽然是固定的,而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法与时移”的规律同样适用于宪法。如果宪法不能随时代变化而发展,就会陷入因循守旧、墨守成规的境地,并对我国当前改革发展形成桎梏。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都是发展宪法的重要方式,都是落实与保障我国宪法实施的重要制度。与宪法修改相比,宪法解释既能满足宪法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又不至于造成社会的震动。因此,宪法解释应当成为实施宪法的首选。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央陆续提出了“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宪法实施与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的指导方针。但是,我国的宪法解释不容乐观,从八二宪法实施以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 

【文章来源】:天津商业大学天津市

【文章页数】:6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导言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2 研究现状
    1.3 研究方法
    1.4 创新之处
第二章 专家建议稿“总则”研究
    2.1 专家建议稿总则的主要内容
    2.2 总则存在的主要问题
    2.3 总则的完善
第三章 专家建议稿中的解释主体研究
    3.1 单一释宪主体模式之沿袭
        3.1.1 专家建议稿设计的释宪主体模式
        3.1.2 单一释宪主体模式之利弊
        3.1.3 小结
    3.2 改革建议:复合释宪主体模式之构建
        3.2.1 最高人民法院释宪的宪法基础
        3.2.2 最高人民法院解释宪法的程序设计
    3.3 小结
第四章 专家建议稿宪法解释提起主体研究
    4.1 关于预防性解释请求主体的问题
        4.1.1 预防性解释与立法监督之事前审查的冲突
        4.1.2 预防性解释缺乏必要的监督
    4.2 关于抽象审查性解释请求主体的问题
        4.2.1 检视与思考:抽象审查性解释的可行性
        4.2.2 差别待遇合理性检讨:“请求”效力与“建议”效力
        4.2.3 反思:“两高”可否作抽象审查请求主体
    4.3 关于具体审查性解释请求主体的问题
        4.3.1 最高人民法院请求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的合理性分析
        4.3.2 逐级报告制度:变相的违宪审查权
        4.3.3 具体审查性解释制度的完善
    4.4 关于个人请求宪法解释的问题
        4.4.1 个人请求宪法解释——我国的“宪法诉愿制度”?
        4.4.2 个人请求宪法解释制度设计的不足
第五章 专家建议稿宪法解释效力研究
    5.1 如何理解宪法解释的法律效力
        5.1.1 学界之争
        5.1.2 专家建议稿的笼统规定:疏漏还是另含深意
    5.2 宪法解释效力之性质界定
        5.2.1 宪法解释的效力低于宪法
        5.2.2 宪法解释的效力高于普通法律
    5.3 宪法解释效力的限制与保障
        5.3.1 宪法解释效力的限制
        5.3.2 宪法解释效力的保障
附录
参考文献
发表论文情况说明
致谢



本文编号:328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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