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宪法论文 >

论社会实证材料在香港基本法解释中的运用

发布时间:2021-08-16 16:13
  解释宪制性法律是一项与社会相联结的工程。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穆勒诉俄勒冈州"一案中建立的"班狄斯证据"制度,为社会实证材料进入宪制性法律的解释提供了法技术路径,进而推动了社会实证材料在美国涉及宪制性法律案件中的广泛使用。在实践中,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亦有涉及"班狄斯证据"的先例。在"国旗区旗案"、"外佣入籍案"等香港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中,终审法院积极适用"班狄斯证据",推动案件裁判与香港社会现实相呼应。考虑到社会实证材料在补强香港基本法解释、强化"人大释法"正当性方面的重要意义,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解释香港基本法时,亦可透过立法原意的解释方法引入社会实证材料。 

【文章来源】:政治与法律. 2017,(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0 页

【文章目录】:
一、“班狄斯证据”与宪制性法律的“社会联结”
    (一)“班狄斯证据”的源起
    (二)“班狄斯证据”对宪制性法律解释的侵入
二、香港终审法院对社会实证材料的运用与态度
    (一)未采纳社会实证材料之实例:“庄丰源案”
    (二)采纳社会实证材料之实例:“国旗区旗案”和“菲佣入籍案”
三、“人大释法”与社会实证材料的引入
    (一)补强解释:社会实证材料在“人大释法”中的功能
    (二)社会实证材料与立法原意解释方法的交叠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与香港普通法传统互动中的释法模式——以香港特区“庄丰源案规则”为对象[J]. 黄明涛.  政治与法律. 2014(12)
[2]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法规审查的技术实践及其效果[J]. 祝捷.  政治与法律. 2014(04)
[3]论1999年《人大解释》对香港法院的拘束力——以“入境事务处处长诉庄丰源案”为例的考察[J]. 姚国建.  法商研究. 2013(04)
[4]论香港高等法院对“菲佣居港权”案的判决——兼论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的法律效力[J]. 董立坤,陈虹.  政治与法律. 2012(06)
[5]博弈、挣脱与民意——从“双非”风波回望“庄丰源案”[J]. 曹旭东.  政治与法律. 2012(06)
[6]普通法判决意见规则视阈下的人大释法制度——从香港“庄丰源案”谈起[J]. 秦前红,黄明涛.  法商研究. 2012(01)
[7]对香港终审法院就“刚果金案”提请人大释法的看法[J]. 秦前红,黄明涛.  法学. 2011(08)
[8]文本、结构与立法原意——“人大释法”的法律技艺[J]. 强世功.  中国社会科学. 2007(05)
[9]我国宪法解释技术的发展——评全国人大常委会’99《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释法例[J]. 郑贤君.  中国法学. 2000(04)



本文编号:3345991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anfalw/3345991.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e5a0d***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