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前后两部宪法的法理学比较
发布时间:2021-09-28 01:49
本文主要通过日本前后两部宪法之间,以及两部宪法实施情况之间的法理学比较,来分析日本两部宪法的本质。本文最后讨论了法律的定义及目的问题。此外,本文对日本前后宪法条文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比较和对比,用图表说明前后两部宪法的重要不同之处。日本前宪法,全名为“大日本帝国宪法”,它日本由弱变强的明治时期所制定完成的法律。总体上讲,这部宪法是封建的、反动的,而且明文规定:天皇的地位至高无上,议会、内阁的作用有限。此外,该宪法出台的次年,日本又制定了《军部大臣现役武官制》,旨在保障军部的特权地位。实际上,二战前,军部在日本社会一直占有着主导地位。日本军国主义也是在该宪法的庇护下,逐步发展起来的。另一方面,该宪法是亚洲地区最早产生的宪法,而且形式上规定了内阁、议会等现代国家机构,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进步。日本后宪法,全名为“日本国宪法”,它是日本在二战后的美军占领期内制定的,几乎完全是美国人一手制定的。该宪法确立了分权的议会内阁制,国民权利有了巨大的提高,规定了:主权在民。该宪法制定后,日本社会加速了多元化进程和民主进程,经济得以迅速重新恢复和发展。此外,鉴于日本历史上的侵略行为,该宪法第九条明文规定了日...
【文章来源】: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市
【文章页数】:4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研究背景
二、写作过程和主要工作
三、国内外相关研究状况与本文独到观点
(一) 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历史
(二) 论文独到的观点
第一章 日本前后宪法的简述及法理分析
一、“明治宪法”简述
(一) 宪法规定了天皇的绝对权力
(二) 议会从属于天皇
(三) 内阁不是对议会负责,而是对天皇负责
(四) 国民的民主权利遭到了极大的限制
二、《日本国宪法》简述
(一) 保留了天皇制,但天皇的权限受到了极大限制
(二) 确定了和平主义原则
(三) 三权分立为基础的议会内阁制
(四) 主权在民
(五) 地方自治的权力
第二章 日本前后宪法主要内容的比较图表及法理分析
一、日本前后宪法比较
二、对图表必要的法理分析
(一) 前宪法的公布日期
(二) 国家元首的争议
(三) 放弃战争
(四) 前宪法中女性选举权的否定
(五) 前宪法中修改宪法的权利为天皇所独享
(六) 国会不得过问皇室财产
第三章 “明治宪法”树立了日本民族狭隘的自信心
一、明治宪法”使战前日本国民普遍具有强烈狭隘主义的民族优越感
二、《教育敕语》是”明治宪法”精神的延续和补充
三、“后宪法”是主要是美国占领军当局的起草完成的
四、从法理角度看待后宪法的现代精神
第四章 “前宪法”所鼓动的军国主义与“后宪法”所倡导的“和平主义”
一、两者存在的社会背景不同
二、“前宪法”所鼓动的军国主义
三、“后宪法”所倡导的“和平主义”
(一) 从正反两面讲,后宪法是放弃了战争
(二) 日本民族之“和”的语义探索及法理分析
四、自卫队的成立、发展及其对宪法“和平主义”的突破
五、“前宪法”所鼓动的军国主义与“后宪法”所倡导的“和平主义”的评价
第五章 对前后宪法的评价及法理分析
一、对前宪法(“明治宪法”)的评价
二、对后宪法(日本国宪法)的评价
第六章 法律的定义及目的的法理学初探
一、法律的定义
(一) 法律根据人们一般的理解可以分为三种
(二) 前宪法下的法律
(三) 后宪法下的法律
(四) 异议
(五) 其他法律形式
二、从日本历史来看日本法律的定义
(一) 日本法律历史简述
(二) 第一阶段
(三) 第二阶段
(四) 第三阶段
三、法律的目的
(一) 法律目的简述
(二) 政治权力的作用
(三) 宪法的主要目的
结语
后记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3411013
【文章来源】: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市
【文章页数】:4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研究背景
二、写作过程和主要工作
三、国内外相关研究状况与本文独到观点
(一) 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历史
(二) 论文独到的观点
第一章 日本前后宪法的简述及法理分析
一、“明治宪法”简述
(一) 宪法规定了天皇的绝对权力
(二) 议会从属于天皇
(三) 内阁不是对议会负责,而是对天皇负责
(四) 国民的民主权利遭到了极大的限制
二、《日本国宪法》简述
(一) 保留了天皇制,但天皇的权限受到了极大限制
(二) 确定了和平主义原则
(三) 三权分立为基础的议会内阁制
(四) 主权在民
(五) 地方自治的权力
第二章 日本前后宪法主要内容的比较图表及法理分析
一、日本前后宪法比较
二、对图表必要的法理分析
(一) 前宪法的公布日期
(二) 国家元首的争议
(三) 放弃战争
(四) 前宪法中女性选举权的否定
(五) 前宪法中修改宪法的权利为天皇所独享
(六) 国会不得过问皇室财产
第三章 “明治宪法”树立了日本民族狭隘的自信心
一、明治宪法”使战前日本国民普遍具有强烈狭隘主义的民族优越感
二、《教育敕语》是”明治宪法”精神的延续和补充
三、“后宪法”是主要是美国占领军当局的起草完成的
四、从法理角度看待后宪法的现代精神
第四章 “前宪法”所鼓动的军国主义与“后宪法”所倡导的“和平主义”
一、两者存在的社会背景不同
二、“前宪法”所鼓动的军国主义
三、“后宪法”所倡导的“和平主义”
(一) 从正反两面讲,后宪法是放弃了战争
(二) 日本民族之“和”的语义探索及法理分析
四、自卫队的成立、发展及其对宪法“和平主义”的突破
五、“前宪法”所鼓动的军国主义与“后宪法”所倡导的“和平主义”的评价
第五章 对前后宪法的评价及法理分析
一、对前宪法(“明治宪法”)的评价
二、对后宪法(日本国宪法)的评价
第六章 法律的定义及目的的法理学初探
一、法律的定义
(一) 法律根据人们一般的理解可以分为三种
(二) 前宪法下的法律
(三) 后宪法下的法律
(四) 异议
(五) 其他法律形式
二、从日本历史来看日本法律的定义
(一) 日本法律历史简述
(二) 第一阶段
(三) 第二阶段
(四) 第三阶段
三、法律的目的
(一) 法律目的简述
(二) 政治权力的作用
(三) 宪法的主要目的
结语
后记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34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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