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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语言教育权的提出与保护

发布时间:2021-10-12 11:38
  少数民族地区公民所享有的民族语言文字权利是我国《宪法》规定的重要权利之一,语言权利的保障事关民族文化和语言文字的多样性,有助于促进民族交流和融合。我国《宪法》于总纲中明确规定了各民族有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民族语言文字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保护的范畴,然而,接受民族语言教育则是保护和发展民族语言文字的重要基础。因此,提出民族语言教育权利不仅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而且有助于促进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和发展。 

【文章来源】:贵州民族研究. 2019,40(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提出民族语言教育权的必要性
二、民族语言教育权的基本内涵与法律保障
    (一) 基本内涵
    (二) 法律保障
三、民族语言教育权的规范原则
    (一) 平衡国家通行语言教育与民族语言教育
    (二) 突出双语教学在民族语言教育中的意义
    (三) 促进民族融合, 维护国家统一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中国促进语言教育平等法规的研究——基于民族教育条例的文本分析[J]. 敖俊梅,祁进玉.  民族教育研究. 2018(05)
[2]我国少数民族语言传承模式探析[J]. 朱艳华.  贵州民族研究. 2018(03)
[3]“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的理论与实践——“语言保护”实施后的五年回顾[J]. 戴庆厦.  贵州民族研究. 2017(02)
[4]国语统一视野下近代边疆民族语文教育思想述论[J]. 崔明海.  史林. 2014(04)

博士论文
[1]语言权利和少数民族语言权利保障研究[D]. 郭友旭.中央民族大学 2009



本文编号:343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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