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宪法论文 >

浅析新时代我国的合宪性审查制度

发布时间:2021-12-02 05:32
  进入新时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是加强我国宪法实施和监督的重要举措。我国目前的合宪性审查概念实际上是一个涵盖了三个层次的宽泛概念,虽然已经各有相应的法规进行规范,但过于分散,致使现实中的合宪性审查制度在审查的主体、对象、程序和结果上都存在不足之处,有必要制定专门的法律去完善,而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的设立也将进一步规范我国的合宪性审查制度。 

【文章来源】: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09)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合宪性审查的涵义
二、我国现行合宪性审查制度的不足之处
    (一) 合宪性审查的主体没能有效行使审查权
    (二) 合宪性审查的对象存在空白之处
    (三) 合宪性审查的程序不够严密
    (四) 合宪性审查结果的处理方式单一
三、我国合宪性审查制度的未来完善
    (一)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切实发挥作用
    (二) 制定专门的《宪法监督法》
    (三) 健全宪法解释制度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设立“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的意义[J]. 胡锦光.  政法论丛. 2018(03)
[2]合宪性审查的宪法政策论思考[J]. 林来梵.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8(02)
[3]论合宪性审查的政治决断和制度推进——基于党的十九大报告的解读[J]. 祝捷.  法学杂志. 2017(12)
[4]同性婚姻的宪法教义学思考[J]. 李忠夏.  法学评论. 2015(06)



本文编号:3527828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anfalw/3527828.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3e973***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